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对于全日制、非全日制的界定和管理,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我院招收的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学生的学习形式全部为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要求的拟录取考生,我校将于2023年6月下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报考条件

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考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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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考试程序

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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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录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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