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9)代表性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包括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所获得的各类与申请博士有关的获奖证书),并提供汇总清单(见附件),注明各项成果的名称、级别、申请人排序等信息;
10)外语证明复印件(认可的外语语种、证明种类、有效期、合格标准等具体要求见报考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11)个人简历(带照片);
12)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字数不少于3000字)。
考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
2023年2月2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按要求向研究生院报送《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并公示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材料评议环节。
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特别说明:经学院审核认定未达到英语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核,未达到思想政治理论免试条件(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核形式均为笔试,满分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考核时间为2023年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另,受疫情防控需要,考核或改为与综合考核同步进行,由相关学院组织,请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
4.材料评议
材料评议时间为2023年3月下旬-4月上旬,学院组建由本学科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材料评议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名),负责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评议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材料评议总分100分,对于申请全日制博士与非全日制博士的考生,分数比例分别设置如下:
申请全日制博士:科研成果(60%)、本科、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情况(10%)、外语水平(10%)、学术经历(10%)和综合素质(10%);
申请非全日制博士:科研成果(60%)、本科、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情况(10%)、外语水平(5%)、工程项目经历(15%)和综合素质(10%)。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如合格生源充足,原则上不低于120%)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材料评议不合格者不得入围(得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一般在2023年4月中旬公示入围综合考核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选拔原则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药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通知《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药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通知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药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通知本科(含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本科学历等)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硕士阶段是以专科身份报考,需提供专科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申请;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完成后,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定向考生还须请单位签署意见、盖章);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本科(含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本科学历等)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硕士阶段是以专科身份报考,需提供专科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申请;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本科阶段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003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http://www.ie..cn/xxgcxy/jsp/news.jsp?neId=15320http://www.ie..cn/xxgcxy/jsp/news.jsp?neId=1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