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二)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本科阶段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或在各类国家级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及格(满分150分,合格分为90分);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思想政治考核
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外语口语测试
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专业面试
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内容
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内容和成绩计算办法
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接收专业和学制
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录取原则
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