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组织3-5人的资格审查小组(小组成员为副高职称以上专家),根据考生所发送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资格审查小组按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制定的学术水平排序标准对各二级学科(内、外科按三级学科)的申请者进行排序,按各二级学科(内、外科按三级学科)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申请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学科,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均可进入综合考核。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审核后,报学校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
各二级学科(内、外科按三级学科)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人数为:
博士生招生计划数<5的二级学科(内、外科按三级学科),招生计划与进入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3;
博士生招生计划数≥5的二级学科(内、外科按三级学科),招生计划与进入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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