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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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职排名 | 700 | 71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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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5 | 0 | - | 不限 |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具有国家高等学历教育计划内全国统一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我院坐落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北依龙凤山,南邻京密引水渠,西接京藏高速,东连北京最大的城市湿地公园白浮泉湿地公园。依山傍水,风景秀美,交通便捷。学院占地367亩,建筑面积8.42万平方米。学院拥有先进的多功能阶梯教室、语音室、图书馆、高标准计算机教室及与各专业相配套的实习实训室、工作室,高标准的田径运动场、足球场、篮球场、高尔夫球训练场、气膜冰球馆、气膜游泳馆、马术训练场、大型健身房、餐厅、医务室、超市和影院等完善的教育教学和生活服务设施。学院先后获得“全国先进民间组织”、“北京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办学水平评估北京民办高校中唯一的“良好”成绩单位、“北京市示范性高职学院”“北京市5A级社会组织”等荣誉称号;2019年1月我院入选北京市第一批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建设单位;同年6月入选教育部国家骨干专业。
报考须取得考生所在省市美术统考合格证,我院不再单独组织校考,直接使用各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为学费和生活费犹豫惆怅的学生家长,汇佳将用真心和诚意,实实在在地帮助每一位莘莘学子完成学业,并让他们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具体措施是:
所有选择汇佳的学生,只要是家庭存在实际困难,入学时能够提供家庭困难证明、父母及其他家庭成员或本人残疾、家庭所在地受灾、家庭因突发状况贫困、单亲、父母下岗、低保、低收入、享受政府临时困难补助、孤儿、特殊贫困、偏远山区等其中任何一项证明,均能申请到国家一等助学金或二等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月450元,全年按10个月4500元发放(基本可以满足在校期间的伙食费用);二等助学金每月230元,全年按10个月2300元发放。助学金即可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也可用于冲抵学费。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所有选择汇佳的学生,进入大学二年级以后,既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同时可以申请国家一、二等助学金,即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都可以兼得国家一、二等助学金。奖学金用于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此项资助即是荣誉、也会对学生将来的就业有所帮助,同时亦可用于补贴在校期间的生活费及学费。
2.国家助学贷款
作为外地生源的学生,可以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目前的标准是每年8000元,可以根据所选择专业的学制,每年办理一次。当办理了生源地贷款手续之后,在缴纳学费时可以扣除生源地贷款额度。也就是说,只要你申请了生源地贷款,就解决了8000元/年的学费问题。
3.勤工助学
汇佳教育机构集幼儿园(40余所),中小学、高职学院、国际教育于一体,现有在园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职工2500余人,机构各部门常年为大学生提供各类勤工俭学的机会。志愿做勤工俭学工作的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或节假日选择去图书馆、招生办、就业中心、食堂、托福考试中心、暑假学校活动和各类实习实训基地等部门参加实习工作,既可得到能力上的锻炼又能获得9元/小时不等的报酬用于补贴学习和生活。
4.绿色通道
我院设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5月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学院地处上海市有“国际汽车城”之称的嘉定城区,目前在校高职生四千余人。校园教学、生活设施齐全,绿树成荫,环境优雅,是上海市“花园单位”。学院前身是建于1959年的“上海科技专科学校”。2003年至今连续8年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连续6年被授予“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2009年10月,学院隆重举行了五十周年庆典之际,又绘制了学院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学院“十二·五”期间发展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开放办学、面向市场、面向全国。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以重点专业建设为龙头,提高科研与技术服务能力。
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按各省市规定比例进行投档。所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必须在各省市规定的高职录取控制线以上。
2、投档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同分,则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的成绩进行择优录取: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综合。
4、我院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也不设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5、外省市考生:按照各省市招办规定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