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北京林业大学 | 宁波大学 |
|---|---|---|
| 软科(综合) | 81 | 85 |
| 校友会(综合) | 82 | 66 |
| 武书连 | 92 | 86 |
| US排名 | 994 | 1319 |
| 泰晤士 | 73-92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27 | 4540 | 400 | 物/地/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7 | 5719 | 400 | 物/地/史(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3 | 6212 | 400 | 物/化/地(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1 | 6500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09 | 6754 | 400 | 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04 | 7475 | 400 | 化学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01 | 7892 | 400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97 | 8453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94 | 8884 | 400 | 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75 | 11822 | 400 | 物/化/生(3选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9 | 16077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3 | 17073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0 | 17575 | 40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619 | 25080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615 | 28145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95 | 46818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87 | 55699 | 495 |
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风景园林学、林学2个学科连续2轮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
“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重点建设大学
1960年国家确定的64所重点大学之一
全国设立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之一
“林木分子设计育种高精尖创新中心”是北京市批准建设的首批21个高精尖创新中心之一
生态修复工程学、城乡人居生态环境学2个交叉学科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名单
1.招生类型: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南疆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国家民委专项、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港澳台侨生等。
2.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服从专业调剂、体检符合要求的考生,原则上提档不退档。
1、在考生政审及体检合格,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及外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确定的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调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各占50%计算出综合分,不分文理,从高到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综合分=(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10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100
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投档成绩均相同者,则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实考分数高、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改革省份的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
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历史科目组)和理科(物理科目组)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科类招生计划以省招办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2、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中,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征集志愿;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批次中,未完成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级招生办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同等对待。
学校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海内外“宁波帮”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建校之初,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杭州大学五校对口援建,高起点开始办学历程;1992年列入全国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院校;1995年通过原国家教委首批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宁波大学;2000年被浙江省政府列为省重点建设大学;2011年成为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2012年成为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2015年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2011年分省分大类(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也可进入宁波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zsb.nbu.edu.cn)查询。
凡要报考我校的外省艺术文理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及以上。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
美术类、音乐类综合分换算方式:专业成绩×7.5×50% + 文化成绩×50%。(7.5为文化课满分为750的省份,如440则改为4.4,如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