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浙江师范大学 |
|---|---|---|
| 软科(综合) | - | 98 |
| 校友会(综合) | 69 | 81 |
| 武书连 | 183 | 99 |
| US排名 | - | 696 |
| 软科(政法) | 1 | - |
| 泰晤士 | - | 25-3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35 | 3664 | 400 | 历史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32 | 3977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31 | 4074 | 400 | 思想政治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625 | 4759 | 400 | 历史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606 | 7185 | 400 | 物/史/地(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602 | 7739 | 400 | 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625 | 4759 | 400 | 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623 | 4983 | 40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7 | 16414 | 400 | 物/化/地(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2 | 20619 | 400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2 | 22269 | 400 | 物理必选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652 | 6350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650 | 7291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86 | 56861 | 495 | |
| 2021 |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点 | 平行录取一段 | 590 | 51971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83 | 60653 | 495 |
北京外国语大学坐落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在三环路两侧分设东、西两个校区,是教育部直属、首批“211工程”高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北外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外国语高等学校,前身是1941年成立于延安的中国抗日军政大学三分校俄文大队,后发展为延安外国语学校,建校始隶属于党中央领导。新中国成立后,学校归外交部领导,1954年更名为北京外国语学院,1959年与北京俄语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北京外国语学院。1980年后直属教育部领导,1994年正式更名为北京外国语大学。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实施综合评价)和本科一批次,考生可同时填报。
报名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关于综合评价招生细则,详见《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本科一批次招生由考生参加高考,填报高考志愿表的相应批次志愿,学校依据考生的高考分数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对于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二条 对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实考分择优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没有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依次录取外语、语文、数学和外语口试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学校在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实考分择优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根据实考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单独代码招生,只招收填报了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调剂。
第十四条 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批次中,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定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有听力障碍者不宜就读。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的外语专业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外语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入校后二外均为英语。
学校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同时部分专业课为英语授课,所有学生应按我校课程设置规定学习。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英文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八条 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除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份外,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要求达到A等)。外语口试的组织及口试内容和成绩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我校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第十九条 学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文科历史为A,其他为B及以上;理科要求物理为A,其他为B及以上。考生进档后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二十一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投档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在该省公布的相关要求,按其高考改革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国家专项计划和港澳台联考计划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公布的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查询毕业生就业信息,请登陆:http://jyzd.bf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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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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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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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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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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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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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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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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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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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2011年《中国大学评价》学校综合实力首度进入全国高校百强,在全国706所本科院校中位居第100名,在全国省属师大中位居第7名,在浙江省属高校中,继续位居第2名。在最新发布的网大2011年中国大学排名中,我校综合实力再次进入全国高校百强,在全国779所普通本科院校中位居并列第95名。2009、2010年均获全省高校本科教学业绩考核第2名。校园环境清幽,绿树成荫,芳草似锦,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双龙洞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地。
学校对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类):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文科试验班类、理科试验班类、工科试验班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120分,法语专业≥115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110分,艺术、体育类专业≥60分,广告学(品牌传播)专业(与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合作办学)≥100分,软件工程专业(与英国伍斯特大学合作办学)≥90分。
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
各省录取原则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浙江省的专业(类)进档考生如存在高考总分和位次号相同,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其他省外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类)之间不设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总分名次高、语数外总分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在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要求选测科目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4C1合格及以上,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省统考(编导类)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2)音乐、美术类专业:我校在河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等省只招收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
浙 江 省: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非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7.5×60%
音乐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30%+校考专业分×7.5×45%+省考专业分×7.5×25%(省考专业分以满分100分计,山东省全部按我校校考成绩计算)
(3)体育类专业:
浙江省: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50%+术科考试成绩×7.5×50%
非浙江省: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我校毕业生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列。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6%以上。2012年学校被省政府授予“浙江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全省本科高校唯一),2014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开展的全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数据显示,我校毕业生对母校总体满意度连续四年列全省本科院校前茅。建校以来为社会输送了30余万各级各类人才,涌现了中国科学院院士杨学明、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郁国樑、陈志敏等一大批学术精英;浙江省在职特级教师和省特色高中校长有近一半毕业于我校,为我省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
近年来,我校在引导学生立志考研、出国深造方面作了不少尝试和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8届本科毕业生继续升造716人,升学率为17.28%。深造的毕业生中有24.30%被中科院系列科研院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录取。出国出境升造的本科毕业生145人,主要流向英国、澳大利亚、美国、香港、和日本等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其中75人(占51.72%)被世界前100名的高校或ESI世界排名前1‰的学科录取。
学校每年承办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师范类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举办20余场中型专场招聘会以及200多场宣讲会。招聘会单位数量年均超过1500家,提供职位数超过30000个,为广大毕业生提供了较为充足的岗位信息。学校与杭州、宁波、金华等人社部门共建就业指导站,通过校企联盟、校地直通车等活动走进名企名校。另外,学校常年开设《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建有大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咨询室,为生涯发展提供一对一咨询辅导;建有“七彩人生职业发展工作室”、“启梦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WE创工作室” “启创创业导师工作室”等多个辅导员工作室,直接为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提供全程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