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宝鸡文理学院 | 楚雄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93 | 525 |
| 校友会(综合) | 418 | 389 |
| 武书连 | 474 | 69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28 | 69538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8 | 16976 | 40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10 | 81593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0 | 22460 | 40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05 | 46758 | 43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31 | 24965 | 5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31 | 32533 | 52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76 | 65002 | 435 |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63 | 73719 | 435 | |
| 2021 | 乡村振兴专项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50 | 82608 | 43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6 | 11618 | 56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40 | 20928 | 500 |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28 | 26340 | 500 | |
| 2021 | 乡村振兴专项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20 | 30375 | 500 |
宝鸡文理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前身为1958年创办的宝鸡大学(本科),1963年因国家经济困难停办,1975年恢复为陕西师范大学宝鸡分校(本科),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定名为宝鸡师范学院,1992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与1984年新设立的宝鸡大学合并,更名为宝鸡文理学院。
在6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一代又一代文理人筚路蓝缕、栉风沐雨、奋勇开拓,文理精神薪火相传,教泽留芳,学校事业康庄发展、阔步向前。2008年学校荣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称号;2013年学校获批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学校被陕西省列入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计划;2017年10月陕西省教育厅、宝鸡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同推进学校建成宝鸡大学协议书;2018年学校获批为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上。
学校已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社会资助为补充,“奖、贷、助、补”及新生特困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并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范围不断扩大,资助领域不断延伸,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上学,促进和维护教育公平。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38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800元。
三、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本科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近年来,国家助学贷款成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有效途径。凡参加高考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均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临时困难补助
我校设立临时困难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的经济困难,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五、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解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疑问。对实属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付学费的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六、勤工助学
根据学校实际,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一定报酬,缓解经济上的压力,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提升自身能力。
楚雄师范学院是云南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原楚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楚雄民族师范学校合并基础上组建成立,办学渊源可追溯到1936年10月6日正式成立的省立镇南师范学校。2009年荣获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云南省高校中第一家获此殊荣的学校。2010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4年被教育部列为“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国家级项目单位。2015年获批为云南省地方大学应用型整体转型改革试点高校。2016年“教育学”入选云南省一流学科(高原学科)建设项目。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校园”,是云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目前,正在着力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楚雄师范学院已建立起多项贫困学生奖助学金
为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学生资助工作宗旨与目标,通过多年的努力,学校已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导,各类奖助学金为主要形式,以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为补充的集“奖、贷、勤、补、缓、提、保”为一体的帮困助学育人体系和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楚雄师范学院2016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设置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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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资助人数 |
资助总金额(万元)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411 |
205.5 |
|
国家一等助学金 |
1130 |
395.5 |
|
国家二等助学金 |
3334 |
833.5 |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81 |
32.4 |
|
定期困难补助 |
2936 |
137.42 |
|
临时困难补助 |
7 |
0.34 |
|
御寒物品补助 |
70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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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
4300 |
53.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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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录取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少数民族考生的优惠政策、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同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