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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旅游管理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9 08:12:37 解决时间:2022-08-08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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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旅游管理录取分数为内蒙古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29,最低位次是14832、浙江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9,最低位次是99976、重庆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8,最低位次是19524、四川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24,最低位次是27938、陕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88,最低位次是17190。
一、宝鸡文理学院旅游管理录取分数线
1.2021年旅游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旅游管理内蒙古本科二批45842914832
综合旅游管理浙江平行录取一段-54999976
历史类旅游管理重庆本科批-51819524
文科旅游管理(民族)四川本科二批53052427938
文科旅游管理陕西本科二批-48817190
2.2020年旅游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旅游管理天津本科批A段-52031645
文科旅游管理内蒙古本科二批48246814271
综合旅游管理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6585493
文科旅游管理重庆本科二批-51316725
文科旅游管理四川本科二批50650529801
文科旅游管理陕西本科二批-50616887
3.2019年旅游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旅游管理内蒙古本科二批-48711662
综合旅游管理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6090624
文科旅游管理重庆本科二批-51717001
文科旅游管理四川本科二批-51830646
文科旅游管理(教学)陕西本科二批-51116770
4.2018年旅游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旅游管理天津本科批-4877128
文科旅游管理内蒙古本科二批-44314462
综合旅游管理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5489894
文科旅游管理江西本科二批-53123291
文科旅游管理重庆本科二批-49018514
文科旅游管理四川本科二批-53332293
文科旅游管理陕西本科二批-50015632
5.2017年旅游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旅游管理天津本科二批A段-4557442
综合旅游管理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3198347
文科旅游管理江西本科二批-47327783
文科旅游管理重庆本科二批-49017844
文科旅游管理四川本科二批-51134860
文科旅游管理陕西本科二批-48515712
二、旅游管理专业介绍
旅游管理类 旅游管理
宝鸡文理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旅游管理专业从2004年开始招生,现有近380余名学生。旅游管理专业开设有旅游学概论、管理学原理、经济学原理、高等数学、旅游英语、中国旅游地理、客源国概况、旅游经济学、旅游市场营销学、经济政策与法规、旅行社经营管理、饭店管理、导游业务、旅游心理学等课程,培养具有旅游管理专业知识,能在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事旅游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旅游管理专业从新办之年恰遇学院评促建之年,所以努力以评估体系进行各方面建设。现有专业教师9名,其中博士1名,硕士7名,高级职称3人,使用双语教学的课程2门,特别重视教学的实践环节和学生的实际才能训练,建有旅游管理专业实训实验室,学生学习积极性很高。近年来,学生一次性就业率名列全效前茅。

三、宝鸡文理学院
393
软科(综合)
418
校友会(综合)
474
武书连
学校简介

宝鸡文理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前身为1958年创办的宝鸡大学(本科),1963年因国家经济困难停办,1975年恢复为陕西师范大学宝鸡分校(本科),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定名为宝鸡师范学院,1992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与1984年新设立的宝鸡大学合并,更名为宝鸡文理学院。

在6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一代又一代文理人筚路蓝缕、栉风沐雨、奋勇开拓,文理精神薪火相传,教泽留芳,学校事业康庄发展、阔步向前。2008年学校荣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称号;2013年学校获批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学校被陕西省列入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计划;2017年10月陕西省教育厅、宝鸡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同推进学校建成宝鸡大学协议书;2018年学校获批为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上。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已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社会资助为补充,“奖、贷、助、补”及新生特困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并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范围不断扩大,资助领域不断延伸,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上学,促进和维护教育公平。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38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800元。

三、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本科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近年来,国家助学贷款成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有效途径。凡参加高考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均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临时困难补助

我校设立临时困难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的经济困难,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五、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解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疑问。对实属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付学费的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六、勤工助学

根据学校实际,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一定报酬,缓解经济上的压力,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提升自身能力。



奖学金设置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38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800元。

四、学校奖学金

我校本科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品学兼优的大学生,设本科生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1500元、1000元,奖励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3%。





加分政策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招办的要求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办的要求执行
  中专 2022-08-08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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