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亳州学院 | 豫章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564 | 575 |
| 校友会(综合) | 516 | 51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45 | 130861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0 | 35646 | 5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53 | 123199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5 | 197327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515 | 54441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9 | 82863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0 | 12093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8 | 22881 | 496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3 | 12810 | 150 |
亳州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应用型一流人才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首批旅游城市”“中国长寿之乡”“中国五禽戏之乡”——安徽亳州。地处华北平原南端,享有“中华药都”“华夏酒城”的美誉。这里英才辈出,人文荟萃,老子、庄子、曹操、华佗、花木兰、陈抟等圣哲先贤泽被深远,是道家文化、中医药文化的发祥地。
学校办学始于1909年创办的蒙城师资讲习所,1952年设置蒙城师范学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2002年3月独立升格为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3月独立升格为亳州学院。
亳州学院录取规则及要求
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各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3.考生进档后,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且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其录取到缺额专业。对于专业未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实考分考生。如在省控线上无生源而计划仍未完成时,按照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降分投档录取。
6.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英语专业仅限于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非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8.艺术类专业:(1)安徽省艺术类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以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2)省外艺术类考生,在符合该省报考条件的情况下,按该省相关录取政策择优录取。
9.体育类专业:安徽体育类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以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艺术类专业录取,根据各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分数线及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为准。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文化分数最低录取控制线、综合分达到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采用综合分成绩录取,按招生计划数的1:1投档。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了完备的奖、贷、助、补、减等资助工作体系。
五年制专科(初中起点)前三年所有农村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五年制专科(初中起点)前两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列为在校生的15%)、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
安徽省井中集团每年出资10万元在我校设立“井中奖助学金”,资助学生100名。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
学校每年还从事业费收入总额中提取5%,用于优秀学生奖励、勤工助学、大病救助、学费减免等学生资助工作。
豫章师范学院前身是1908年成立的省立女子师范学堂和1914年成立的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迄今办学历史110年。2017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升格为豫章师范学院。学校是一所以培养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基础教育师资为主的师范类本科院校。
学校始终秉承“厚德博学,崇真重行”的校训精神,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铸校、创新兴校”的办学理念,“勤研善思,务实求进”的校风,不断超越自我,不断创造辉煌,追寻着百年梦想。学校始终坚持敢创一流、勇于探索的自强精神,始终坚持师范教育而不辍,为南昌、江西乃至全国师范教育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专业成绩上线,按文化由高到低录取。
豫章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19年版)
一、我校现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1.高校国家奖学金。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3%确定;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3.高校国家助学金。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20%确定;标准:可分为三个档次,一档4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2000元。凡属于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学生,在秋季开学申请国家助学金,原则上给予国家助学金一档4000元/学年。
4.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做到“应贷尽贷”;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6.中职国家助学金。对象: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在校生的15%确定;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
7.中职国家免学费 对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农村学生(含县镇)、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标准:根据学生所学专业不同,从850元/年至4500元/年不等。
此外,学校还有江西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侨胞每年资助贫困生3000元、江西省民进组织1%助学工程、江西省青少年基金会资助贫困女大学生工程、文峰励志奖学金、学校“德才”奖学金、学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冬季学校走访慰问贫困学生,等等。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残联联合制定的《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有如下8类: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学生;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6.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7.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含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
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精神,每学年秋季学期认定一次,每学期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申请
根据《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其中:第1至7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城乡低保证、烈士证、残疾证(残疾人子女还需提供户口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之一核验,第8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但是,学校为了方便学生,请学生复印一份及用手机拍照一份上述有关证件资料之一,新老生开学报到时提交给班主任。
在这里,我们要提醒你,在高校录取通知书附有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便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为了让大家少跑路,从今年开始不需要在表上盖章了,改为个人承诺并签字。盖章可以省,但诚信不能丢。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会被取消受助资格,严重的还会被列入个人信用黑名单。
豫章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