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 防灾科技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37 | 421 |
| 校友会(综合) | 278 | 398 |
| 武书连 | 315 | 66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43 | 61894 | 52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8 | 76005 | 430 | |
| 2021 | 高端技能型本科 | 本科一批 | 521 | 82994 | 52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46 | 15900 | 5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1 | 18278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8 | 106825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9 | 24833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6 | 32017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0 | 10004 | 4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7 | 90044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5 | 23349 | 454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是一所以信息类学科和气象科技为重点,以学科交叉为特色,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多学科协调融合发展的四川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我国信息产业、气象事业、统计事业、国防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53个本科专业,3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19000余名。
学校位于四川省成都市,现有航空港、龙泉两个主要办学校区,占地面积124万平方米。学校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先进,藏书丰富,学生学习、生活、运动设施完备,育人环境良好。
助学贷款: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我院已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社会捐资助学:近年来,学院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捐资助学,设立了“建昊奖学金”、“恒安奖学金”、“广州助学基金”、“四川证券期货协会新生资助金”、“港澳证券奖励基金”。
勤工助学:为了缓解贫困学生的经济压力,学院为8%--10%的贫困学生提供了助学岗位,贫困学生可通过校内勤工助学方式得到资助,标准为1000--1200元/人、年。
特困学生困难补助、学费缓减免:对家庭经济困难,表现良好的学生,学院根据其困难程度,给予困难补助。按政策,对特别贫困学生实施学费缓减免措施。防灾科技学院隶属于中国地震局,是全国仅有的以防灾减灾救灾高等教育为主、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75年,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600多人。
学校立足防灾减灾行业,面向应急管理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体,硕士研究生教育、成人学历教育、行业培训等多层次、多类型并存的现代办学体系。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32个, 包括防灾减灾核心类专业11个(地球物理学、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应急技术与管理)、防灾减灾支撑类专业13个(工程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通信工程、地理科学、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环境工程)、防灾减灾拓展类专业8个(金融学、投资学、会计学、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英语),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和经济学等五大学科门类。
防灾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在考生德、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数和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学校在录取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与考生的加分,在安排专业时亦承认该政策性加分。
第十五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投档单位有排序规则,按投档单位排序依专业志愿顺序确定考生专业。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即分数优先;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投档原则顺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同一志愿内考生按所报专业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对总分相同、填报专业相同且投档单位无排序规则的进档考生在分配专业时,理科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成绩,英语专业优先比较英语成绩。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学校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对总分相同、填报专业相同且投档单位无排序规则的进档考生在分配专业时,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汉语言文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英语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其他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仍然出现同分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学校在江苏省招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的等级在1B、1C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计算机技术合格;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招生录取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要求时,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调剂专业;对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退档。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进校后复检。
第十八条 地球物理学、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学、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等专业因工作环境要求,建议女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 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慎重填报,外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
第二十条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如遇网络传输等其它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学校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