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巢湖学院 | 咸阳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82 | 487 |
| 校友会(综合) | 437 | 389 |
| 武书连 | 598 | 61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56 | 120347 | 41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36 | 138891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5 | 31937 | 519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533 | 40441 | 5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9 | 97846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55 | 25133 | 5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24 | 72067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1 | 100220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3 | 18351 | 406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0 | 32821 | 150 |
巢湖学院坐落于合肥市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毗邻著名五大淡水湖之一的巢湖。这里是安徽省首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半汤温泉养生度假区,素有“龙凤呈祥,九福之地”的美誉。
学校依山傍水,褒禅山、银屏山、乌江亭、紫薇洞、姥山岛等风景名胜映带左右,京福高铁、商合杭高铁、合巢芜高速和即将竣工的合巢马城际铁路从附近经过。学校距离合肥新桥国际机场、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均约1个半小时车程,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环境秀美。
学校是安徽省属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创建于1977年,前身是巢湖师范专科学校。2002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巢湖学院。2006年6月,获批学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6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12月,参与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并获好评。2019年10月,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1、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评定,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资助标准2000—4000元/人·学年,资助面达20%以上;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6000元/学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毕业后10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政府承担;
3、勤工助学: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所在院系评选、推荐,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利用课余时间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校园环境维护等协助性工作,并获得合理报酬;
4、学费减免:对极少数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尤其是孤残、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学生的学费进行适当减免;
5、特困生补助:对极少数因临时性、突发性灾害造成意外困难的学生进行1000元∕人·年的补助。
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肇始于1978年5月的“陕西师范大学咸阳专修科”。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咸阳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与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合并,成立咸阳师范学院。2004年10月,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咸阳市分校并入。2016年7月,陕西省机电工程学校划归学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有渭城和秦都两个校区,校园占地824亩,有实习实训基地2650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学校总资产14.57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66亿元。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4336人,高职学生2351人,留学生100余人。
一、国家助学金
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具体分为两档: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一学年3500元/人;
2.一般困难的学生一学年2500元/人。
二、社会资助
1.美国角声基金会助学金:每年资助十名学生,每人3000元;
2.新加坡华侨助学金:每年资助十名学生,每人2000元。
三、勤工助学80
根据工作性质分为劳动岗(后勤劳动服务)和助理岗(行政助理岗、教学助理岗、科研助理岗、实验助理岗、图书资料助理岗)两大类。劳动岗540元/月,助理岗300元/月。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助学金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以及助学金生活补助超出国家助学金标准部分全额补助。
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注意事项
1.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以学费、住宿费为主),具体贷款金额由借款人所在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根据学费、住宿费、杂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
2.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还本宽期限为3年整。借款人可在毕业后开始还款。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实行借款人在校期间由政府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国家不再贴息,利息自付。借款学生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之日的下月1日起利息自付。
3.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向贷款人提交以下资料:
Ø 借款学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Ø 借款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和家庭成员收入说明;
Ø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Ø 经办银行和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4.如国家、省助学贷款有新情况变动,按有关文件执行。
学生处咨询电话:029-33720578 337205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