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楚雄师范学院 | 河池学院 |
|---|---|---|
| 软科(综合) | 525 | 567 |
| 校友会(综合) | 389 | 427 |
| 武书连 | 698 | 69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31 | 32533 | 52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76 | 65002 | 435 |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63 | 73719 | 435 | |
| 2021 | 乡村振兴专项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50 | 82608 | 43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6 | 11618 | 56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40 | 20928 | 500 |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28 | 26340 | 500 | |
| 2021 | 乡村振兴专项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20 | 30375 | 5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64 | 72995 | 43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26 | 27359 | 5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01 | 96253 | 34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5 | 28943 | 41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07 | 92141 | 348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393 | 101827 | 348 | |
| 2021 | 精准专项 | 本科二批 | 387 | 106025 | 34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5 | 28943 | 413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454 | 33027 | 413 | |
| 2021 | 精准专项 | 本科二批 | 452 | 33837 | 413 |
楚雄师范学院是云南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原楚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楚雄民族师范学校合并基础上组建成立,办学渊源可追溯到1936年10月6日正式成立的省立镇南师范学校。2009年荣获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云南省高校中第一家获此殊荣的学校。2010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4年被教育部列为“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国家级项目单位。2015年获批为云南省地方大学应用型整体转型改革试点高校。2016年“教育学”入选云南省一流学科(高原学科)建设项目。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校园”,是云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目前,正在着力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1.招生条件:按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市、区)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录取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市、区以第一排序为第一志愿);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参考其所报考志愿情况,录取到我校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或所报专业招生计划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1)、书法学专业在云南和山东认可和使用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其它省(市、区)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2)、除书法学以外的其它艺术专业均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6.艺术类考生的录取:
(1)、符合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招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相应批次控制线,专业成绩合格(省统考/联考、校考成绩)。
(2)、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体育类考生的录取:我校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本省体育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业合格考生。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我校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市、区)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对于无特殊要求的省(市、区),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校对往届生没有特别要求,只要符合录取条件的往届生,学校一视同仁择优录取。
我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学院领导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自2004年以来,连续十一年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
各年度年终就业率如下:
2004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6%;
2005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89%;
2006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2.77%;
2007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1.48%;
2008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4.86%;
2009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5.2%;
2010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7.02%;
2011届毕业生就业率97.63%;
2012届毕业生就业率98.06%;
2013年毕业生就业率99.2%;
2014年毕业生就业率97.5%;
2015年毕业生就业率98.5%;
2016年毕业生就业率98.76%;
2017年毕业生就业率:97.9%;
2018年毕业生就业率:97.9%。
河池学院是在原河池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于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03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河池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宜州民族师范学校合并的基础上建立河池学院”。学院实行“自治区与河池市共建,以自治区为主”的办学体制。
河池学院坐落于广西宜州市,是桂西北地区唯一一所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自“升本”以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准确定位,依托地方特色资源优势,谋求生存和发展。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不断加大投入,加快基本建设步伐,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管理,实施教学质量工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探索一条适应自身发展的、具有少数民族地区特色的办学之路。经过八年的努力,学校现已成为一所具有一定规模、初具特色的多科性地方本科院校,为广西尤其是桂西北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国家实行“国家宏观调控,各级政府和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近年来,拓宽和疏通了毕业生的就业渠道,我院毕业生覆盖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面涉及教育系统、企事业单位,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 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毕业生就业质量不断提高,2008年、2009年、2012年荣获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