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东北财经大学 | 黑龙江大学 | 
|---|---|---|
| 软科(综合) | - | 136 | 
| 校友会(综合) | 92 | 102 | 
| 武书连 | 179 | 147 | 
| US排名 | - | 159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9 | 18961 | 33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51 | 24744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81 | 4618 | 45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53 | 9232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524 | 34554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7 | 41073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8 | 6550 | 45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551 | 9630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544 | 8732 | 41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A段 | 494 | 17767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574 | 1105 | 472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A段 | 525 | 3398 | 47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440 | 31166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27 | 35006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B段 | 415 | 38639 | 415 |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一批B段 | 389 | 47226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78 | 7325 | 47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476 | 7527 | 47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B段 | 473 | 7874 | 472 |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一批B段 | 441 | 11666 | 472 | 
学校坐落于美丽的海滨城市辽宁省大连市,总占地65万平方米。多年以来,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精致东财建设,学科专业追求精品,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追求精益,师资队伍追求精锐,人才培养追求卓越,校园建设追求精美,是辽宁省重点支持的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辽宁最美校园”“辽宁省文明校园”。
学校坚持一流本科教育与卓越研究生教育并重,致力于培养财经特色突出,具有优良品德、人文情怀、科学素养、国际视野,富有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卓越人才。学校是国内最早拥有硕士研究生(1981年)、博士研究生(1986年)培养资质的财经院校之一,“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2020年度)。以“新经管”学科建设引领创新创业方向,以产学合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形成了以“产学合作、专创融合、师生共创”为特色的创新创业实践育人模式,2019年度荣膺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万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9901人,研究生7115人。此外,学校还有成人、网络等高等教育形式,是教育部首批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网络教育试点单位之一。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六十余万各级各类人才,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平均伙食根据个人标准而定。
学校目前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设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44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750元,按学期发放。2.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 元。3.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 元。4.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 元。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办理程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每年7-9月,具体时间以相关部门公布时间为准),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市、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办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贷款金额:借款人(本专科学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 元,研究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2000 元。
(三)勤工助学
它是指高等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内的助教、助研、助管、实验室、校办产业的生活活动和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从勤工助学基金中支付相应的报酬,使经济困难的学生具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的一项资助方式。学生参加助学劳动报酬的标准要合理适当,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类人员的酬劳标准,并结合学生的实际生活标准适当提高。
(四)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学费减免: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孤儿大学生(不含部属学校),全部免除学费和宿费,民办高校按照公办学校同类专业收费标准予以减免。对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视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高等学校自行制订。
辅助措施: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咨询方式:
电 话: 0411-84710557
志存高远,爱国奉献,艰苦奋斗,自强不息。
黑龙江大学是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黑龙江省共建高校,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其前身是1941年成立的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三分校俄文队。办学80年以来,黑龙江大学在国家全球战略构架中,推进与服务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提升,强化俄语学科专业的优势地位和引领作用,实现人才培养方向、科学研究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和社会服务等多方位与俄罗斯对接,形成全国高校独树一帜的对俄办学特色。作为黑龙江省学科门类最全、专业覆盖最广、后发优势最强的综合性大学,坚持立足龙江、面向全国,全力为地方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端的人才支持、智力支撑、科技服务和文化引领。“十一五”以来,黑龙江大学坚持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升质量、强化管理为主的发展道路,着力构建教学、科研和学科三位一体的内涵发展模式,整体办学水平、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声誉显著提升。化学学科、材料学科、工程学科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外国语言文学学科评为A类,哲学学科评为B+类,法学、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4个学科评为B类,化学学科评为B-类,电子科学与技术、公共管理2个学科评为C+类,理论经济学、政治学、生物学、信息与通信工程4个学科评为C类,数学、生态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6个学科评为C-类,学科发展速度和整体实力居于省属高校前列。2018年获批黑龙江省“双一流”建设国内一流大学A类高校,外国语言文学获批黑龙江省国际一流建设学科,哲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等5个学科获批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此外,学校在《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中跨入重点大学行列。
奖助学金(2020)
新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高分考入我校的新生,奖励标准为1000—5000元。
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一等每人每年4300元,二等每人每年3300元,三等每人每年2300元。
综合奖学金 奖励勤奋学习,锐意进取,遵章守纪,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一等每人每年1500元,二等每人每年1000元,三等每人每年500元。
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一等每人每年600元,二等每人每年400元,三等每人每年200元。
学习标兵奖学金 在学习名次专业第一的学生中择优评选,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社会各类奖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2020)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学生入学前,可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或相关金融机构进行申请;二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学生入学后,可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以下主要介绍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内容。
一、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应符合的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 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
7.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就读学校对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贷款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8.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
学生申请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关注黑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官方微信平台“黑龙江华安学贷险”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下载”华安助学”APP发起贷款申请,申请过程中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哈尔滨银行借记卡;
3、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本人手写的认定承诺书,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以是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或民政部门任意机构盖章确认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也可以直接提供低保证、建档立卡手册、低收入证等,认定承诺书在“华安助学”APP中有固定模板,学生本人手写一份即可;
5、未满18岁的提供监护人同意证明(华安助学APP可下载模板)及关系证明。
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贴息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毕业生在毕业后3年内只偿还利息,从第四年开始归还本金和利息,十三年内还清(期间可一次性结清)。
2.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借款学生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