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东北林业大学 | 安徽农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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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科(综合) | 114 | 150 |
校友会(综合) | 103 | 127 |
武书连 | 133 | 201 |
US排名 | 1582 | 146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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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510 | 14477 | 415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A段 | 453 | 27560 | 415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一批B段 | 430 | 34091 | 415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539 | 2541 | 472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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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78 | 50809 | 280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65 | 8816 | 354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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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72 | 26767 | 488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7 | 29354 | 488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506 | 73256 | 488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604 | 5132 | 56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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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26 | 57574 | 488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25 | 57824 | 488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2 | 60038 | 488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488 | 89695 | 488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85 | 10564 | 560 |
东北林业大学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林业工程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地处我国最大国有林区的中心——哈尔滨市,东经126.6247°,北纬45.7662°,海拔141米,校园占地136公顷,并拥有帽儿山实验林场(帽儿山森林公园)和凉水实验林场(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总面积达3.3万公顷。
历史沿革。学校创建于1952年7月,原名东北林学院,是在浙江大学农学院森林系和东北农学院森林系基础上建立的,由原国家林业部直属管理。1985年8月更名为东北林业大学。2000年3月,由国家林业局划归教育部直属管理。2005年10月,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0年11月,教育部和国家林业局签署合作共建协议。2011年6月,成为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3月,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共建协议。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列为“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录取专业。
助学扶志 资助育人
学校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坚持“助学扶志、资助育人”为根本,全方位开展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建立了以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支撑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样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能筹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可以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一种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通过学校与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中国银行)统一办理;另一种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以在家当地通过教育或资助部门与指定银行办理助学贷款。两种方式申请助学贷款,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均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利息,贷款还款期限均为最长22年。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基层就业
我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应征入伍
我校学生(包括在校生及2013届以后的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代偿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绿色通道
对被我校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暂时不缴纳学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不同办法予以资助。2021年共有508名本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学校为部分困难新生提供生活补助和爱心购物卡,解除其后顾之忧,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安心就读。
勤工助学
学校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特点,提供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勤工助学岗位,实现勤工助学 “私人订制”。面向低年级,设有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800余个;针对高年级学生则设有校外勤工助学岗位6000余个,校内勤工助学平均薪酬标准为14元/小时。学校不断丰富勤工助学内容,切实为有意愿参加勤工助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提供了锻炼自己,获得成长的平台。
助学金
国家、学校和社会都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门设立助学金。2021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发放5235人(全年十个月按月发放),资助标准分别为每人2000元/年、3000元/年、4000元/年;学校助学金发放5231人(每学年分上下两学期发放),分别为每人每年400元、500元、600元;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捐助设立的助学金发放28.1万元,受益学生436人次。
困难补助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临时困难补助,包括新生入学“新苗”爱心资助、返乡车票补助、饭卡补贴、爱心棉服、生活补贴等。学生个人或所在家庭出现变故或遭遇临时困难时,可一次性申请临时困难补助,根据不同情况给予200-1000元不等的补助金额。2021年共计发放各类临时补助1937人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设立的补助受益学生164人次。目前,我校各类奖助学金已实现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全覆盖,充分保证了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和个人发展需求。
资助专线:0451-82191913
学院设置:学校现设有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学院,林学与园林学院,动物科技学院,茶与食品科技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工学院,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信息与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15个本科学院。
学生规模: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0753人,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2445人(博士生197人)。
基本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526亩,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建有高科技农业园、农萃园、机电工程园等校内教学科研园区;图书馆藏书245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8亿元。
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以下简称资助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经济困难,增强克服困难的勇气,培养自强自立的精神,保证录取的新生不因经济困难无法入学,保证在校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2、进一步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助学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绿色通道在内的扶困助学体系。
二、组织机构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机构。职责为:依据上级有关资助精神,制订资助工作方案,落实资助工作措施,配合和协助经办银行组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助学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具体资助工作的实施,接受社会团体或个人捐款。
2、各学院成立资助工作小组,指导和管理本院学生开展校内外勤工助学等活动。
三、经费来源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拨的资助工作专款;
2、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
3、勤工助学自创经费;
4、社会团体、个人捐助。
5、所有资助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财务处设立资助工作专项帐户,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
四、资助项目
1、国家助学贷款。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申请人数比例为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每生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2、国家奖学金。由教育厅下达指标,每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由教育厅下达指标,每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4、国家助学金。由教育厅下达指标,每年评选一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5、专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分特、一、二、三等,获奖比例分别为在校学生数的1%、4%、5%、10%,奖金分别为2000、1500、1000、5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6、勤工助学。在校园内设置1000-1200个勤工助学岗位,每年招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7、学费减免。减免对象:国家西部助学工程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符合我校招生减免奖励政策的学生。减免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视学生经济困难状况和在校表现情况确定。
8、临时困难补助。对因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本人患重大疾病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临时性补助。
9、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为家庭经济困难、交不齐学杂费的新生办理缓交部分学杂费手续,审核办理各项入学手续,优先办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手续。
10、社会资助。学校欢迎和鼓励社会团体、个人直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在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关于社会团体、个人捐赠的实施办法》。
五、贫困等级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工作程序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校学字[2007]16号)
六、助后管理
1、资助经费的发放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学院、学生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帐目清楚,并接受学校的监督和审计。
2、受助学生应合理使用资助款,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否则,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金。
3、各学院要以讲座、活动等形式做好对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
4、学校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参加有关公益性劳动或活动,接受资助在500元以上的学生应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或活动,并将参与情况记录在资助劳动登记卡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