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大连大学 | 昆明医科大学 |
---|---|---|
软科(综合) | 253 | - |
校友会(综合) | 166 | 202 |
武书连 | 355 | 294 |
US排名 | - | 1733 |
软科(医药) | - | 45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8 | 52565 | 336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61 | 59291 | 336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5 | 12887 | 456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08 | 18996 | 45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8 | 22448 | 336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98 | 44663 | 33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11 | 43332 | 435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71 | 10280 | 50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92 | 9314 | 520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92 | 9314 | 520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51 | 23406 | 520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02 | 48548 | 435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99 | 50402 | 435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66 | 71638 | 435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41 | 20522 | 500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34 | 23572 | 500 |
大连大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始建于1949年4月成立的大连大学(1950年7月大连大学建制撤销,1978年10月成立大连工学院旅大分校,后为大连工学院分院,1983年11月大连工学院大连分院独立办学更名为大连大学)、1948年3月成立的关东文法专门学校(后为大连师范专科学校)、1950年10月成立的旅大市卫生学校(后为大连市卫生学校)。1987年10月,大连大学、大连师范专科学校、大连市卫生学校三校合一,组建新的大连大学,大连大学设工学院、师范学院、医学专科学校。2008年12月,大连铁路卫生学校并入大连大学。
大连大学2006年音体美专业录取办法(草)
一、音乐专业
(一) 音乐学(师范)
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依据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 音乐表演专业
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视唱练耳成绩须达到及格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美术专业
(一)美术学(师范)专业
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依据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美术学(非师范)、艺术设计专业
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总分须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专业考试分数加上高考文化总分,依据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体育专业
(一)体育教育
外省录取方法: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均需达到各省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辽宁省录取方法: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均需达到本省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总分/5+体育教育专业分得出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运动训练专业
录取方法:专业加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数达到当年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依据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其他政策
(一) 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专业、美术学(非师范)及艺术设计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分数达到各省艺术类建档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有特殊专长或学校学科建设急需专业,经学校专业考核小组确定,破格录取。
(三)音乐、美术类各专业的高考文化分数均包含外语、数学成绩。
大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5年10月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③校内奖学金;④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二等2500元/人)及其他专项奖助学金;⑤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⑥校内勤工助学岗位;⑦临时性困难补助;⑧学费减免。
昆明医科大学是省属重点大学,前身是创建于1933年的东陆大学医学专修科,1956年独立建院,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0年云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2012年更名为昆明医科大学,是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87年来,培养的10万余名全日制和9万余名非全日制高级医药卫生人才扎根边疆,服务基层,为云南医药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做出了卓越贡献。
(一)学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二)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的主要语种为英语。
(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招生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招生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志愿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我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明确的排序政策,专业录取则遵循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又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六)2021年学校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过程中,根据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或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文、理)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总分相同时,先比较考生的语文成绩,根据语文成绩择优录取;如若语文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数学成绩,根据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如若数学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外语成绩,根据外语成绩择优录取,以次类推;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相关政策录取。
(七)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各省(市、自治区)征集志愿录取。
(八)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或招生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我校承认加分上限20分)。
(九)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招生录取按当地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规定及学校预报的选考科目进行。
(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校招收国家和云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报到(就业),协议期内不能报考研究生。
(十二)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司等机构,请考生报考前自行参考了解公安类及公务员招聘条件,以免影响就业。
(十三)按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学生,毕业后须按规定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四)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十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除《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录、限录或慎录:
1.考生患有《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
2.色弱、色盲者,医学类、药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3.一眼失明的,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 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非医学类专业限录(考生慎报)。双眼失明者不录。
4.双眼矫正视力4.8而镜片度数大于600度,各专业慎录(考生慎报),矫正度数大于800度各专业限录(考生慎报)。
5.左利者口腔医学专业不录。
6.皮肤过敏: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其他慎录(考生慎报);酒精过敏者,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7.鉴于当前专业就业需求,建议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8cm;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学生身高≥150cm。
昆明医学院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简介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社会各界对高校贫困生问题也非常重视,我校也把解决好贫困家庭学生的困难问题摆在突出位置,逐步建立了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筹资、学校负责的帮困、助学、育人体系。通过“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方式和途径,以“奖、贷、助”为主,帮助贫困生解决实际困难,主要内容和做法如下:
1.“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入学后,通过自己的刻苦努力,品学兼优,可参加各类奖学金及社会各界资助项目的评选;
2.“贷”:银行与学校合作,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国家助学贷款,即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入学后可根据相关规定(昆银发[2002]113号文件规定贷款学生申请贷款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20%,每人每年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人民币,所贷款项用作学费和住宿费),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班级评定,二级学院(部)审核并公示后,通过学校和银行统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和学校补贴,毕业后一至二年开始还款,六年内还清,期间的利息全部由学生自己支付;
3.“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通过竞聘,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按月考核并发给相应报酬;
4.“补”:来自于高寒山区、边远贫困地区的特困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尤其是特困生中的孤残学生和家庭困难的烈士子女可通过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二级学院(部)审核、公示并报学校批准后,给予适当困难补助;
5.“减”:按相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受国家“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项目资助的学生的学费给予相应的政策性减免。
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立绿色通道。
昆明医学院
二00八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