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大连交通大学 | 华北科技学院 |
---|---|---|
软科(综合) | 252 | 429 |
校友会(综合) | 230 | 346 |
武书连 | 423 | 568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0 | 43870 | 336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14 | 75815 | 336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7 | 8477 | 456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21 | 16007 | 45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42 | 66314 | 336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6 | 14906 | 45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2 | 49854 | 412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03 | 84351 | 412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0 | 10004 | 454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41 | 16366 | 454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1 | 95797 | 412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76 | 110122 | 412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7 | 27408 | 454 |
大连交通大学创建于1956年,其前身是大连机车车辆学校、大连铁道学院,隶属于铁道部,2000年2月划转为辽宁省政府管理,实施“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大连交通大学,是东北地区惟一一所以轨道交通为特色的高等学校。
基本情况: 学校主要由沙河口校区和旅顺口校区组成。学校总占地面积86.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47.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4亿元。学校拥有设施和功能齐全的教学楼群、教学科研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等。校区内都具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图书馆,建筑总面积4.3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31.0181万余册,中外文电子期刊18800种。旅顺口校区集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商店及运动场等为一体,是符合国家一类院校标准的新校区。学校已建成万兆核心、千兆主干、网络总出口带宽400M的校园网络及办公自动化、教务在线、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一卡通等多项公共服务平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提供了先进高效的信息和技术环境。
(1)奖、助学金:
A.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均为每人8000元,具体申请条件及评选办法按《大连交通大学国家(政府)奖学金评选发放办法》执行。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具体申请条件及评选办法按《大连交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发放办法》执行。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分两个等级设立,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高校特困学生,标准为每人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资助高校贫困学生,标准为每人2500元,一等和二等国家助学金不兼得,且分当年秋季和次年春季两次发放,具体申请条件及评选办法按《大连交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发放办法》执行。
B.校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根据《大连交通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实行,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
C.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的奖、助学金
设立盘锦“兴隆物流”奖助学金30万元/年、“玉柴奖学金”约20万元/年、辽机助学金10万元/年、“八七高师桃李奖学金”10万元/年等,具体申请办法按照学校与设立奖、助学金的社会团体或个人共同制定的评比办法执行。
以上奖学金获奖面达30%以上。
(2)助学贷款:
A.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开办生源地贷款地区的考生如需申请助学贷款需在生源地当地办理,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B.校园地助学贷款:根据《大连交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实行,新生可向所在学院申请,由学校统一审核,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特困生: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主要采取以下办法: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专项奖、助学金;社会团体或个人的资助。
0411-84106239(咨询);0411-84109197(办公)
华北科技学院是应急管理部直属高校,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中央燃料工业部干部学校;1955年划归煤炭部,更名为煤炭工业部干部学校;1982年升格为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1984年在燕郊兴建了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分院;1993年转制为普通高等学校,更名为华北矿业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华北科技学院;2011年获得工程硕士(安全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
学校把服务支撑大国应急管理事业作为第一面向,坚持立足应急管理、面向公共安全、服务经济社会,着力打造服务应急管理事业需要的人才培养高地、科技创新高地、教育培训高地,瞄准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应急管理类大学,逐步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在职培训多层次、较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1.国家助学贷款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学生主要通过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校源地申请中国银行贷款,贷款范围为学费、住宿费。
2.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及学费减免
为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及学费减免。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利用课余劳动获得助学金;视情况适时审定特困补助金,一次性发放特困补助;对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视情况适当减免部分学费。
3.基层就业补(代)偿与服义务兵役补(代)偿
对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分三年补偿代偿完毕。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学院通信地址:北京东燕郊学院大街467号(206信箱) 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101601
联系电话:(010)61591445 61591128
招生网址:http://zsjy.nci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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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华北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