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福建工程学院 | 石家庄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26 | 430 |
| 校友会(综合) | 256 | 464 |
| 武书连 | 417 | 6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42683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42683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闽台合作 | 本科批 | 499 | 53696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2 | 15490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2 | 94896 | 41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6 | 110122 | 412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28 | 152021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9 | 37534 | 454 |
福建工程学院坐落于素有“海上丝绸之路”门户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学校发端于1896年清末著名乡贤名士陈璧、孙葆瑨、力钧,著名闽绅林纾、末代帝师陈宝琛创办的“苍霞精舍”,首开福州近代新式教育之先河。在漫长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与时代发展同步,与民族命运相连。1908年开始举办工业教育,开设了铁路、电报两科,解放前为享有盛誉的“福建高工”,是福建乃至全国职业教育的一面旗帜。1953年学校分立为轻工业部福州工业学校和福州建筑工程学校,之后两校几易校名,2000年福建高级工业专门学校与1985年成立的福建中华职业大学合并组建福建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与福建职业技术学院合并升格为福建工程学院。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并被确定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多种形式的奖(贷)助学金制度。主要包括:
(1)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帮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20%左右。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两档:对5%左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补助4000元,其余15%左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
(3)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发放国家助学金外,学校还采取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扶持、帮助政策,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社会奖、助学金:校本部设立“方庆明”、“新长城自强”、“中宇”、“校办企业”等社会奖、助学金;国脉信息学院另设立国脉慈善教育基金;软件学院 (软件人才培养基地)另设立宏天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5)特殊贡献奖学金:为社会和学校做出特殊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学校认为应该奖励的。
石家庄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国有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地处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南北两个校区组成,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具有良好的地理区位优势和经济文化条件。学校始建于1958年的石家庄专区师范学院,1959年更名为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1996年3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石家庄地区教育学院与石家庄市教育学院合并,校名定为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石家庄学院。建校以来,学校为社会培养了13万余名各类专业人才,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牢记使命,努力奋斗,为国家建设、改革和发展贡献着智慧和力量。
我校高考招生提档、安排专业时所使用的优惠加分项目及分值,遵照国家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优惠加分项目及分值有关政策执行。
学校执行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设有建档立卡资助、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所有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享受一定金额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49元)。
在校就读的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均可享受“三免一助”政策。
优秀学生可获得学校奖学金,且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200至4400元)。
学校积极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校开设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校还开设了校内普通奖学金和知行奖学金,激励引导学生奋发向学,营造良好学风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