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赣南师范大学 | 齐齐哈尔医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77 | - |
| 校友会(综合) | 334 | 398 |
| 武书连 | 336 | 511 |
| 软科(医药) | - | 6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543 | 33028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9 | 41452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2 | 62514 | 443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26 | 43414 | 519 | |
| 2021 | 苏区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24 | 44940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569 | 10266 | 55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8 | 10473 | 55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58 | 14009 | 496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67 | 10768 | 559 | |
| 2021 | 苏区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66 | 10894 | 55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43 | 115105 | 44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91 | 18390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04 | 42179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80 | 7138 | 3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49 | 28687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B段 | 416 | 38341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14 | 38951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384 | 48872 | 2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406 | 41527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22 | 14315 | 354 |
赣南师范大学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享有“江南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等美誉的赣州市。学校创办于1958年6月,时为赣南师范专科学校;1984年更名为赣南师范学院,升格为省属本科师范院校;200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赣南师范大学;2017年12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评价学校“是一所特色鲜明、前景良好的区域性优秀师范大学”。
学生资助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每年按学费收入的一定比例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建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构建了一套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助、勤、补、免(减)”并举,“绿色通道”和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元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按照国家政策积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服务工作。学生享受各类资助受益面近35%。
奖(助)学金
国家、省政府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助)学金;社会各界和个人在我校设立了“南海奋进奖学金”、“领先励志助学”金、“叶圣陶奖学金”、“赣华奖学金”、“憶源科技奖学金”、“大泽泉助学金”、“1%工程助学金”、“珠江·凯撒堡奖学金”、“明德励志奖学金”等奖(助)学金。
录取规则
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同一专业录取时,若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排序录取,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艺术类专业:
我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1)列入江西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的音乐学专业: 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江西省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器乐成绩(要求器乐成绩不低于60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器乐成绩相同,依次按音乐学总分、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2)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专业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3)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3.体育类专业:使用相关省份统考成绩,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专业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4.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遵照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 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5.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更改专业。入学后第一学期结束时,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齐齐哈尔医学院位于闻名世界的丹顶鹤故乡、风景秀丽的嫩江之畔。学院始建于1946年,至今已走过74年的光辉历程。学院是全国文明单位、黑龙江省十佳和谐校园;是教育部卫生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是中国医师人文医学执业技能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医学教育管理中心。
学院设有24个教学及教辅机构,设有本科专业24个,涵盖了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等5个学科门类。其中,精神医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精神医学、药学、护理学等4个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8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教学团队、省级教育科学A类研究团队3个。学院通过了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护理学专业认证、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国家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的大学生,8000元/年。
校级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的大学生,一等奖学金1200元/学年、评选比例5%;二等奖学金800元/学年、评选比例10%;三等奖学金600元/学年、评选比例10%;单项奖学金2400元/学年、评选比例10%。
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
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本科招生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专业要求的,将调整到符合条件的专业。
第十一条 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加分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享受各种政策加分的考生。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原则:学院各志愿、各专业间不设级差分,依据考生的投档次序、成绩优先、先志愿后调剂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成绩相同考生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成绩相同的多名考生选择同一专业时,理科参考综合、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的顺序进行专业录取;文科参考语文、英语、数学、综合成绩的顺序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 特殊省份录取原则:江苏省考生实行 “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退档要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退档原因执行。
第十八条 特殊专业录取:护理学专业不录取未填报专业志愿且服从志愿调剂的男考生。提前批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只招收农村籍考生。助产学只招收女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