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55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35 |
| 高职排名 | 242 | 41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64 | 185499 | 180 | |
| 2021 | 精准专项 | 专科批 | 239 | 195189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6 | 100948 | 180 | |
| 2021 | 精准专项 | 专科批 | 256 | 123096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60 | 422837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8 | 411657 | 180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86 | 284255 | 180 |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于2003年8月由原广西南宁化工学校和广西轻工业学校合并升格成立,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是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培育单位、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单位。2013年10月,贵港职业学院并入。原广西轻工业学校始建于1956年,原广西南宁化工学校始建于1958年,原贵港职业学院的前身贵港市师范学校始建于1904年。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7000多人,成人教育学生2100多人。学校办学底蕴深厚,曾三度举办全日制本科教育(依次为:1960.7举办的广西化工学院,1978.3举办的广西轻工业学院,1978.11举办的广西石油化工学院),是广西办学历史悠久和目前办学规模最大的高等职业学校。
奖学金种类及金额: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人、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人)、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以培养旅游人才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地处郑州市区,已有30年办学历史,学院占地面积1251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值7000余万元,建有150多个校内外实习就业基地。现设8系3部1院,开设43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万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汇集了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半数以上专任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被社会誉为河南旅游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
近年来,学院以学生为本,倡导“快乐学习、阳光生活”的校园文化,人才培养面向新兴高端企业,定位于中高级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学生毕业将走向美国迪士尼乐园、迪拜“七星帆船酒店”、中国国际旅行社、洲际酒店集团等国际知名品牌旅游企业,高端大气的工作环境和未来广阔的职业发展前景使学生走上了阳光快乐、积极向上的人生道路。
高职高专
文化课过线,按专业课由高到低录取。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学生竞争机制,鼓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调动学生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其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奖学金评比条件:
1. 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
2. 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热爱所学专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习成绩优良。
3. 积极要求进步,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勤俭自强。
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
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参评资格:
1. 必修课和选修课期末统一考试首考成绩有一门以上不及格者(含一门);
2. 违反校纪校规如:旷课、打架、夜不归宿等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3. 非我院正式在籍学生及休学、留级者;
二、 奖学金评比办法:
1. 奖学金每年评一次,元月底评审完毕,共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300元,二等奖学金200元,三等奖学金100元。
2. 在公开本班考勤情况、纪律情况及学习成绩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评比原则,由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按占班级总数20%的比例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报学生处审批。
3. 按每班获一等奖学金人数占班级总数2%,获二等奖学金人数占班级总数4%,获三等奖学金人数占班级总数7%的比例(四舍五入),在通过审批的候选人中,由各班同学投票产生本班奖学金获得者。
4. 奖学金的评定应按标准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5. 对不认真考核,甚至在评定奖学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 奖学金每年一次性发放,由学生处、财务处监督执行。
7. 本办法解释权归院学生处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