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贵州师范学院 | 牡丹江医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27 | - |
| 校友会(综合) | 340 | 427 |
| 武书连 | 631 | 588 |
| 软科(医药) | - | 7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74 | 38533 | 456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74 | 38631 | 45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29 | 68406 | 367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393 | 101750 | 367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59 | 9346 | 556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59 | 9409 | 55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2 | 17040 | 479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506 | 28049 | 47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6 | 62434 | 36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52 | 27832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B段 | 427 | 35006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377 | 51143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67 | 54399 | 2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414 | 38951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06 | 16734 | 354 |
贵州师范学院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前身系创建于1978年的贵州教育学院,200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3年,获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15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6年,学校入选为贵州省“十三五”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获批省级“双一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学校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过43年的发展,培育了“人一之,我十之;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师院精神,铸就了“为人师表”的校训,孕育了“求真务实,自强不息”的校风,“厚德树人,言传身教”的教风和“立志勤学,知行合一”的学风。学校为贵州省第一所“绿色大学”、首批“高校文明校园”和“特色文化学校”,获批贵州省首家的国家级“华文教育基地”,并设有贵州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教育部西部地区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基地、国家教育考试评卷基地、教育部书画等级考试贵州省承办机构和文化部“中国乡土社会研究中心(贵州)”等机构和平台。学校主动服务贵州教师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贵州基础教育培养了20余万名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基础教育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详见我校招生章程
详见我校招生章程
详见我校招生章程
一、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校内实践活动。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12元人民币。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各学院按具体情况执行。
二、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年享受教育精准扶贫资助金(学费减免或补助)3830元/人.年,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人.年;其他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根据本人原户籍所在区域,向当地教育局(县资助办)申请相关资助,并可以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具体操作按国家当年政策执行。
三、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一)学费减免
我校对在校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社会优抚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学费减免由个人根据实际情况提起申请,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辅助措施
学校利用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家庭遭遇突发变故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最高5000元。
(三)“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四)生活补助
按照相关规定,我校每月对在校生发放60元生活补助,以帮助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
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6月6日
风光旖旎的镜泊湖拥抱着美丽的牡丹江,滋养着黑龙江省东南部这座风调雨顺、人杰地灵的城市。作为黑龙江省东南部唯一一所高等医学院校,牡丹江医学院就镶嵌在这座城市的西北部,散发着浓郁的人文气息。
学校概况 牡丹江医学院创建于1946年,著名史学家郭沫若先生亲笔题写校名,是集研究生、本科生、继续教育于一体的特色应用型大学。学校占地面积71万平方米,拥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6所非直属附属医院、90所实践教学基地。图书馆藏书丰富,建有覆盖全校的有线无线网络和5G网络。拥有先进的科研平台,为学生的成长成才、能力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科研环境。
本科招生录取批次各省有所区别,考生要以本省公布的为准。其中黑龙江省分本科提前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一批A、本科一批B(地方农村专项)、本科二批A、本科二批合作办学、本科二批B(少数民族预科)、对口升学、专升本、高本贯通九个批次。改革省份均为本科批,青海省为本科一段。
无相关要求,与普通应届生相同。
牡丹江医学院(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1.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
2.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LPR5Y-0.3%)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3.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4.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在黑龙江省高校就读并到黑龙江省边境县就业3年毕业生或到黑龙江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3年的全日制低保家庭学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5.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全日制新生可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6.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7.学费减免。对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结合学生实际困难情况,给予相应减免。
8.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9.临时性困难资助。对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的学生,结合学生实际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10.校内励志奖学金。学校励志奖学金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0%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学校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每生每年1000元。
11.校内助学金。发放给符合国家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且没有享受国家助学金待遇的学生。校内助学金按每学年发放;校内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与国家助学金同期进行。金额为每生每学年2300元。
温馨提示
随录取通知书附有一份黑龙江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便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会被取消受助资格,留下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可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带到学校,方便入校后申请资助。
安全预警
在开学前后,要警防诈骗分子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用尽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请所有学生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实在拿不准就问老师、问家长,也可以问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 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