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广州医科大学 | 西藏大学 |
|---|---|---|
| 软科(综合) | - | 189 |
| 校友会(综合) | 144 | 200 |
| 武书连 | 143 | 551 |
| US排名 | 1251 | - |
| 软科(医药) | 13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9 | 49621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5 | 64122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1 | 68582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62 | 56573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47 | 73242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30 | 93417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3 | 13016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8 | 14913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2 | 17975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46 | 20411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28 | 30486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4 | 76743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1 | 80556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5 | 113753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8 | 19821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地理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5 | 21377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4 | 21813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6 | 25937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广州医科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以医学为优势和特色,开展博士、硕士、本科多层次人才培养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是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坚持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凸显责任担当和业务精湛、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开设本科招生专业21个,覆盖医学、理学、管理学、工学、法学5个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占招生专业的半数以上,省级一流本科专业覆盖全部招生专业。建有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7个;建有国家级、省级精品类课程102门,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0门。拥有临床医学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含1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6个。现有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1.3万余人。近五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超过96%,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就业行业及单位流向
行业 |
人数 |
所占比例(%) |
出国及考研 |
201 |
15.27% |
三级甲等医院 |
203 |
15.43% |
市县级非三甲医院 |
521 |
39.59% |
社区基层医院 |
131 |
9.95% |
机关事业单位 |
38 |
2.89% |
医药企业单位 |
174 |
13.22% |
其他 |
48 |
3.65% |
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就业单位地区流向
地区 |
人数 |
所占比例(%) |
珠三角地区 |
950 |
72.19% |
粤东地区 |
112 |
8.51% |
粤西地区 |
132 |
10.03% |
粤北地区 |
87 |
6.61% |
省外 |
35 |
2.66% |
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就业行业及单位流向
行业 |
人数 |
所占比例(%) |
升学出国 |
176 |
11.56% |
三级甲等医院 |
250 |
16.42% |
市县级非三甲医院 |
605 |
39.75% |
社区基层医院 |
121 |
7.95% |
机关事业单位 |
96 |
6.30% |
医药企业单位 |
156 |
10.24% |
其他 |
118 |
7.75% |
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就业单位地区流向
地区 |
人数 |
所占比例(%) |
珠三角地区 |
1128 |
74.11% |
粤东地区 |
112 |
7.35% |
粤西地区 |
147 |
9.65% |
粤北地区 |
100 |
6.57% |
省外 |
35 |
2.29%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生源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原则及办法,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我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已投档至我校的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在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二十一条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分数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分数排在后面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据各省的排名方法按顺序录取,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安排专业时,参考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安排。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港澳地区、台湾学生、新疆高中班以及农村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按照国家、省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第二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六条我校在浙江的选科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在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西藏大学是西藏自治区所属的综合性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
西藏大学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1年的藏文干部训练班,历经西藏军区干部学校、西藏地方干部学校、西藏行政干部学校、西藏师范学校、西藏师范学院等发展阶段。1985年7月,成立西藏大学。1999年以来,西藏自治区艺术学校、西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西藏民族学院医疗系、西藏自治区财经学校先后并入西藏大学,校名仍为西藏大学。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区人社厅、区教育厅等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录取学生除定向生、委托培养部队生源考生外,毕业时都要进入人才市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我校在区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计划,非艺术类专业均为本科二批次[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定向班)为提前单独本科录取批次],艺术类专业按照计划投放的省、市、自治区安排的批次招生。
西藏自治区区内投放的计划中,艺术类专业执行我区划定的艺术体育分数线,为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非艺术类专业有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重本批次、普通本科批次以及专科批次等(具体批次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布的普高招生计划)。
西藏自治区区内的提前单独录取批次为传统投档模式,重本批次、普通本科批次以及专科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我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进档考生专业安排遵循“分数清”的录取原则。即以分数优先方式排队安排考生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在单科成绩符合条件后,按投档成绩安排专业;专业志愿相同的同分考生,若有单科要求,则按单科高低安排专业,若无单科要求,理科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对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分数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相同办法执行。各个专业志愿录取线均未达到的考生,我校将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人性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中。录取过程中,凡达不到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均按退档处理。
我校划定单科成绩的专业有: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历史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等专业,具体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我校招收的国家贫困专项计划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定向班)均为提前普通本科批次。
那曲专项计划(临床医学专业)和免费医学定向生为提前重点本科批次。
交通运输(铁路运输方向)专业实行“1+2+1联合培养模式”,即大一、大四在西藏大学培养,大二、大三在西南交通大学培养。
城乡规划专业实行“1+2+2联合培养模式”,即大一、大四、大五在西藏大学培养,大二、大三在西南交通大学培养。
口腔医学专业实行“3+2”培养模式,即大一、大二、大三在西藏大学培养,大四、大五在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培养。
地方专项计划(即那曲专项计划)招收生源为那曲籍,毕业后定向那曲工作,入学须签订“定向协议书”。
部队生源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定向班)招生录取的新生在入学前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学校对未签订“定向协议书”者不予办理新生报到注册手续,并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一般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普高艺体类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考生所在省招办另有规定的,按省招办要求执行。
区外各省市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2018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若所在省(区、市)没有组织相关专业的统考(联考),考生则需参加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或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详见附件)的相关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西藏自治区内考生需参加西藏自治区2018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相关专业须参加校考且成绩合格,具体为: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130分以上)为依据依次进行录取;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在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后,按照校考专业成绩(80分以上)为依据依次进行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在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后,按照校考专业成绩(60分以上)为依据依次进行录取;
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按照省级统考合格成绩为依据依次进行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