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88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106 |
| 高职排名 | 256 | 28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7 | 135162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高职联办本科 | 专科批 | 387 | 116816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精准扶贫专项计划 | 专科批 | 200 | 146811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4 | 87962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高职联办本科 | 专科批 | 453 | 60811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精准扶贫专项计划 | 专科批 | 349 | 118068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2 | 69213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1 | 11736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定向专业 | 专科批 | 329 | 112163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2 | 60013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定向专业 | 专科批 | 428 | 42739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唯一一所建筑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北建设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湖北建筑工程职教品牌院校、中南建设职教联盟牵头单位。学院地处武汉“中国光谷”核心地带,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国家湿地公园汤逊湖畔,校园环境幽美。学院占地面积60.8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47万平方米,在校生1万余人。
学院教学设施完备,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拥有1个国家建筑技术实训基地,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99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172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建有2.6万平方米的图书信息大楼,馆藏图书46.58万册。建有高标准的田径运动场,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场馆。
贫困生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4、优秀学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甲等500元、乙等300元、丙等200元。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新生持所在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有效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开学时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直接办理报到手续。
6、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在课余时间参加校内固定或者临时勤工助学工作,津贴标准为固定岗位每月440元。
7、行业企业奖(助)学金 “订单班”校企合作企业、行业出资设置的专项奖(助)学金。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2022.03)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福建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学院创建于1953年,具有69年办学历史。在办学实践中,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势,被社会各界誉为“八闽林人的摇篮”。
一、办学声誉优良。学院现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院校”“全国林业院校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全省高校党建工作示范点”“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院校”“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A类立项建设单位”。
1.学院每年按规定评选和发放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特困生4000元/生.学年、贫困生2500元/生.学年)及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500元/人.学年、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学年、三等奖学金900元/人.学年及单项奖学金300元/人.学年)。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规定,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3.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并为其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固定岗位约450元/月,临时岗位15元/小时。为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学费减、免、缓交学费制度(学费减免额度分为减免6000元、3000元、2000元三个等级)和临时困难补助制度(一次性发放2000元)。
4.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等,按有关规定可获得技能竞赛等奖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