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 昌吉学院 |
|---|---|---|
| 软科(综合) | 571 | 583 |
| 校友会(综合) | - | 43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5 | 129310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7 | 215562 | 2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12 | 206027 | 200 | |
| 2021 | 宣钢分院 | 专科批 | 203 | 215639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1 | 150301 | 2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85 | 118494 | 200 | |
| 2021 | 宣钢分院 | 专科批 | 361 | 136166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47 | 136314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9 | 43741 | 4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3 | 0 | 14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6 | 0 | 14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31 | 0 | 30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3 | 0 | 140 | |
| 2021 | 应用型本科 | 本科二批 | 308 | 0 | 30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85 | 0 | 3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8 | 0 | 140 |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坐落于河北省会石家庄市,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首批确认、由河北科技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院成立于2001年,现有在校生13000余人、招生专业62个,生源范围遍布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是一所集工学、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等多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学。
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始终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经过四年的培养与塑造,使每个学生都能走向成功”的办学理念。2015年,学院被河北省教育厅遴选为“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加入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联盟。
按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有关政策执行。
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昌吉学院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中心——美丽的昌吉市,有着60多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成立于1959年的昌吉师范学校,1985年升格为昌吉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昌吉学院。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09亩。其中,北京路校区194亩;世纪大道校区1015亩。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1328人,其中本科生22855人、专科生8322人、硕士研究生151人。
新疆教育厅规定加分政策:
一、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时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受自治区表彰的优秀班团干部和三好学生;
2、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及其以上者;
3、归侨及其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籍考生;
4、烈士子女;
5、回族考生。
三、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录取时增加20分投档。
四、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招生院校及专业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11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称“民考汉”),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规定的少数民族者,加10分。
五、除对少数民族成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按新疆教育厅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享受以下特殊政策:
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招生院校及专业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11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称“民考汉”),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规定的少数民族者,加10分。 回族考生加10分投档。
除对少数民族成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