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 亳州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61 | 564 |
| 校友会(综合) | 512 | 51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3 | 131095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0 | 164901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7 | 45007 | 454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53 | 68325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6 | 119485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9 | 37534 | 4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52 | 123397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0 | 35481 | 5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45 | 130861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0 | 35646 | 519 |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前身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是1981年经原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培养环境保护专业人才为主的高等学校,是我国最早开展生态环境教育的高校之一。学校被社会誉为环保系统的“黄埔军校”、环保人才的“绿色摇篮”。
2016年3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全日制普通应用型、技术技能型本科院校,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以生态环境教育为办学特色的本科高校,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共建高校,是“河北省第二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是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首批试点高校,是中美产教融合+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第三批建设高校。原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教授和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先生曾先后兼任院长。
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1)学费:5000元/年(艺术类、体育类7000元/年);(2)公寓费:500~1000元/年。
我校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是本科艺术批、本科体育批、本科二批、本科批、专科艺术批及专科批。具体安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招生网http://www.hebuee.edu.cn/zsw。
我校艺术类专业均属美术类,执行各省份投档规则。专业成绩均采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各省份综合成绩[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各省份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亳州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应用型一流人才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首批旅游城市”“中国长寿之乡”“中国五禽戏之乡”——安徽亳州。地处华北平原南端,享有“中华药都”“华夏酒城”的美誉。这里英才辈出,人文荟萃,老子、庄子、曹操、华佗、花木兰、陈抟等圣哲先贤泽被深远,是道家文化、中医药文化的发祥地。
学校办学始于1909年创办的蒙城师资讲习所,1952年设置蒙城师范学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2002年3月独立升格为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3月独立升格为亳州学院。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亳州学院录取规则及要求
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各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3.考生进档后,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且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其录取到缺额专业。对于专业未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实考分考生。如在省控线上无生源而计划仍未完成时,按照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降分投档录取。
6.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英语专业仅限于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非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8.艺术类专业:(1)安徽省艺术类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以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2)省外艺术类考生,在符合该省报考条件的情况下,按该省相关录取政策择优录取。
9.体育类专业:安徽体育类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以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艺术类专业录取,根据各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分数线及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为准。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文化分数最低录取控制线、综合分达到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采用综合分成绩录取,按招生计划数的1:1投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