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淮北师范大学 | 合肥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87 | 338 |
| 校友会(综合) | 309 | 353 |
| 武书连 | 326 | 51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02 | 76793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00 | 78969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95 | 83335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66 | 18444 | 56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4 | 19872 | 560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64 | 19580 | 5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97 | 81630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5 | 92329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7 | 18323 | 56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59 | 22606 | 519 |
淮北师范大学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安徽省淮北市,是一所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1974年建校,时为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分校。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定名为淮北煤炭师范学院,隶属原煤炭工业部,面向全国招生。1998年9月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安徽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淮北师范大学。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2009年增列为省级立项建设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博士后培养单位。2018年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新生。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考生进档后,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按各省(市)规定的投档办法进行录取。有关省(市、自治区)同分排序规则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4、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此外,男生身高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低于1.60米、有残疾的考生谨慎报考体育类、旅游管理类、舞蹈学、表演专业,以免影响今后学习或就业;报考社会学类专业应体貌端正、性格乐观、善于交流与沟通;外语类、法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表演、旅游管理类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5、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英语或日语口试成绩要求中等及以上,英语或日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制)。
6、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各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排序录取。面向安徽招生的体育教育(足球教师试验班)专业,录取参阅我校《2022年体育教育专业(足球教师试验班)招生简章》。
8、艺术类专业均使用各省(市、自治区)统(联)考成绩,按其投档成绩排序录取。
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助学体系。其中,奖学金设置情况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同时,学校给予特殊困难学生一定的困难补助,组织勤工助学活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安徽省新生还可到当地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0、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艺术类专业均使用各省(市、自治区)统(联)考成绩,按其投档成绩排序录取。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合肥师范学院坐落于“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学校前身是安徽教育学院,创建于1955年,2007年改建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是全国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国培计划”示范性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工程实施高校,安徽省首批“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安徽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积极构建“一个全程、两方合作、三线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办学60多年来,培养各类高等专门人才8万余名,培训中小学校长和教师18万人次。近三年,我校学子在“挑战杯”、数学建模、机器人、师范生技能大赛、亚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省级以上赛事中获奖1000余项,周庆媛、朱金凤、段诗闻、苏超、王帅、蒋一凡、俞圣泽同学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朱金凤同学同时荣获“中国好人”称号;生源质量不断提高,近三年来,省内文理科招生录取分数线均居第二批次首位(师范专业于2020年纳入安徽省第一批次招生);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年均90%以上。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金奖、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和“安徽省首批创业学院立项单位”。
安徽省:文理科本科一批、二批,艺术类本科二批,体育本科批;
河北省:本科批,本科提前批B段;
福建省:普通类本科批;
广东省:本科批次;
河南省:本科二批;
湖南省:本科批(普通);
江西省:第二批本科;
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
山东省:常规批(本科);
江苏省:艺术类提前本科2小批;
山西省:本二批A;
陕西省:本科二批。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安徽省考生按省统考各模块录取,具体如下:
1.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专业按“模块七”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学专业按“模块八”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要求在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艺术类综合分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模块八”主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主项成绩相同时,综合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省外考生按照该省规定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