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华东理工大学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
|---|---|---|
| 软科(综合) | 45 | 77 |
| 校友会(综合) | 43 | 113 |
| 武书连 | 49 | 159 |
| US排名 | 625 | - |
| 泰晤士 | 50-72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8 | 5900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3 | 6800 | 400 | 物理/化学(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0 | 7328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9 | 7531 | 400 | 化学必选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3 | 6212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1 | 6500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07 | 7025 | 400 | 物理/化学(2选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89 | 9653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8 | 11319 | 400 | 物理必选 |
华东理工大学原名华东化工学院,1952年由交通大学(上海)、震旦大学(上海)、大同大学(上海)、东吴大学(苏州)、江南大学(无锡)等校化工系合并组建而成,是新中国第一所以化工特色闻名的高等学府,被誉为我国“化学工程师的摇篮”。1956年被定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学校之一,1960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华东理工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研究生院,2008年获准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3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我校按教育部规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政策,最高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
我校今年继续实行优秀推荐生政策。经我校认定的优秀推荐生,若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在我校投档范围内,加分后参与录取。我校认定的推荐生包括:非上海生源推荐生(加10分或5分);上海理科推荐生(加10分或5分);上海文科推荐生(加5分);在我校组织的自主选拔录取(理科)测试中,进入综合面试但未入围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江苏考生加10分、其他省市考生加15分);在2012年“华理化工杯”化学竞赛中获奖者(一、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贯彻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育人理念,努力实现“在资助中坚持育人、在育人中坚持创新”的工作目标,不断推进资助工作从“保障型”向“发展型”转变。形成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基础,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勤工助学为主要手段,以多样化、个性化的奖助学金为激励,以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补充的多元化资助育人体系。
学校依托学生事务中心,把党和政府的温暖转化为每一项实实在在的资助措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为学生搭建广阔的创新实践平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
我校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1-64252581,E-mail:swzx@ecust.edu.cn。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校,同时也是教育部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 1960 年和 1978 年,学校先后两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高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设有研究生院。学校有两个校区:学院路校区坐落于北京市高校云集的海淀区学院路,沙河校区坐落于北京市昌平沙河高教区。
对于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提档时原则上承认省级招办报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的各类招生项目。
项目 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国家 资助 |
国家助 学金 |
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平均标准为3000元/年。 |
国家助学贷款 |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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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基层就业补偿代偿 |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代偿的最高金额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分三年补偿代偿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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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
对于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高于最高限额部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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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兵役资助 |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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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招士官资助 |
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施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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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资助 |
勤工 助学 |
在学校的组织下,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本科生每岗每月不超过500元,研究生每岗每月不超过800元。 |
绿色 通道 |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实际根据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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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困难补助 |
用于帮助因遭受突发变故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可申请1000元至4000元的临时困难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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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衣 补贴 |
为衣物较少或无力添置冬衣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发放冬衣补助,资助标准每人不高于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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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返乡补贴 |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乡与家人团聚,为其发放寒假返乡交通补贴,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所在地等情况确定发放金额,最高不超过每人 5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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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补助 |
为帮扶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鼓励学生在考研、求职过程中奋发向上,为其发放毕业生补助,资助标准每人不高于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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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 补助 |
为受暴雨、洪水和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发放受灾补助,根据受灾严重等级,分为1000元和2000元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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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资助 |
社会 资助 |
由社会组织或个人捐赠资金设立的奖助学金,不同资助项目每年资助金额不等。社会资助项目包括:爱心成就未来、北京市慈善协会爱心捐款、润慈励志奖学金、金诚信励志奖学金、新长城助学金。 |
地方 资助 |
地方 资助 |
地方资助包括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资助、西藏免补金、宁夏燕宝助学金、饮用水、洗澡、电话补贴,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