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551-3836075;
监督电话:0551-3828647。
2.联系邮箱。zsb@***.cn。

录取原则及要求(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招生工作录取体制。(二)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文化考试作为主要入学考核标准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录取的原则。(三)执行《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如果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按照省少数民族预科班降分政策,可在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下降80

录取原则及要求(一)录取体制。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招生“学校负责,招办(考试院)监督”录取体制。(二)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政治思想品德审核合格,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应层次的标准,以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入学考核标准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坚持保护考生利益,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原则。(三)录取办法⒈为保护进档考生利益,投档采用“专业

证书颁发(一)毕业证书种类。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证书内容填写执行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标准。(二)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合肥师范学院

收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新收费标准执行。

录取原则及要求(一)录取体制。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招生“学校负责,招办(考试院)监督”录取体制。(二)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政治思想品德审核合格,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应层次的低标准,以高考文化考试作为主要入学考核标准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坚持保护考生利益,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原则。(三)录取办法⒈为保护进档考生利益,投档采用“专业

(三)录取办法⒈为保护进档考生利益,投档采用“专业清”方式。即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若该专业录取已满,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文化考试成绩进行调剂;对专业志愿投档数不足的专业,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补充到相关专业,直至足额为止。同等条件下,与录取专业一致的高考单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⒉报考本科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专业,在高考文化课、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低

(四)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体检标准,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审核。对于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专业限报的考生,不能录取到限报专业。

⒎对不符合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招生有关规定的,或不符合我校专业录取要求又不能调剂的,或我校专业招生计划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以上录取原则及要求同招生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方案如有抵触,执行生源所在省制订的年度录取方案。

1.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551-;监督电话:0551-。

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551-;监督电话:0551-。2.联系邮箱。zs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