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 | 149 |
| 高职排名 | 7 | 16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2 | 346093 | 180 | |
| 2020 | 中外合作 | 专科批 | 224 | 442315 | 180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7 | 157407 | 180 | |
| 2020 | 中外合作 | 专科批 | 253 | 311744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0 | 348047 | 180 | |
| 2020 | 中外合作 | 专科批 | 382 | 326354 | 180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4 | 160534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3 | 251176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5 | 280564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23 | 231494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82 | 337139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8 | 114150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2 | 120273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1 | 23457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2 | 45144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3 | 163051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学院前身是国立黄河流域水利工程专科学校,始建于1929年,历经黄河水利专科学校、黄河水利学院、黄河水利学校等历史沿革,1998年3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改制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原隶属国家水利部,现实行中央与河南共建,属全额预算拨款的公办高等院校。1999年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支持建设院校,2005年教育部等七部委授予我院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6年荣膺河南省最具特色的十佳职业院校,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并得到教育部、财政部、河南省等巨额专项资金的支持,2009年通过国家级验收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家庭困难的学生,可采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2006年我院荣获“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先进单位”。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学院提供的困难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直属中国民用航空局,是民航内最早一所独立设置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校1994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十所试办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学校之一;1999年经教育部、民航局批准成立;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百所、广东省四所之一,民航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3年正式成为民航局与广东省“省部共建”院校;2016年被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时请办理好由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证明上须有经办者亲笔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我院将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采取以下不同的措施扶困助学,以帮助他(她)们完成学业。
1、 由学生申请,学院予以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 减免学杂费:减免的等级及金额如下:
甲等:1000元~1500元;
乙等:500元~1000元;
丙等:300元~500元。
品学兼优,生活简朴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上述学杂费减免:
(1)父母亲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岗及单亲家庭经济困难者;
(2)来自边远贫困省区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者;
(3)烈属子女、孤儿等无经济能力,难以支持学杂费者;
(4)天灾人祸等造成严重经济损失,难以支付学杂费者。
3、勤工助学:学院设立了勤工俭学专用基金,优先为特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如:电脑输入,整理图书资料,行政工作助理,家教和保洁等。学生通过参加勤工俭学可以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解决部分学费和生活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