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呼伦贝尔学院 | 杭州医学院 |
|---|---|---|
| 软科(综合) | 508 | - |
| 校友会(综合) | 437 | 499 |
| 武书连 | - | 556 |
| 软科(医药) | - | 6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402 | 34057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32 | 51322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283 | 61511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8 | 70382 | 160 | |
| 2021 | 专业志愿 | 本科二批 | 325 | 52865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461 | 10704 | 39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28 | 15094 | 39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346 | 24891 | 39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0 | 31213 | 16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本科二批 | 416 | 16573 | 39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1 | 56017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47 | 102492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537 | 113551 | 266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22 | 131131 | 495 |
呼伦贝尔学院地处祖国北疆,位于中俄蒙三国交界,坐落在中国最美草原、中国最佳民族风情魅力城市—呼伦贝尔市,是呼伦贝尔市唯一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
学校肇始于1958年成立的呼伦贝尔大学,1977年恢复本专科招生。1992年,海拉尔师范专科学校、呼伦贝尔盟教育学院、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呼伦贝尔盟分校、呼伦贝尔管理干部学院合并,重新组建成立以师范专业为主的呼伦贝尔大学。199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呼伦贝尔学院。2000年后,海拉尔蒙古族师范学校等5所学校相继并入。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晋升为本科高校。2011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植根呼伦贝尔,推进应用型本科建设,2016年被确定为自治区首批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同年入选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百所高校。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教育部评估中心专家组一行7人对学校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专业开展进校现场考查工作,得到专家组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同年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教育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获批专业学位授权点。
除执行国家、自治区相关的资助政策外,学校大学生资助政策有:
一、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设置的岗位有:学生助理岗位每人每月150元报酬。
二 、社会力量资助。学校通过争取社会力量,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目前,我校开展的社会力量资助有:(1)“勤则通”奖助学金,每年资助1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资助12000元。(2)“一帮一”结对帮扶资助,由我校教职工捐资设立的资助,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3)乌兰夫奖学金,每人资助10000元。
三、校内奖学金。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每学年开展一次评比。
四、绿色通道。我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1.学校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录取。
2.学校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3.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及学籍。
4. 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招考科类为文科和蒙授文科的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招考科类为理科和蒙授理科的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于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内蒙古自治区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书法学专业只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生专业课成绩使用内蒙古艺术学院相应专业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其他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
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6. 其他省市的艺术类考生承认其专业课联考成绩,若无省市专业课联考则承认其他同层次本科院校专业课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市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7. 科类为体育和蒙授体育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8.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杭州医学院坐落于享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也是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唯一一所直属的医学本科高校。
历史沿革:杭州医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25年的浙江省立女子产科学校,历经浙江省立杭州高级医事职业学校、浙江省杭州卫生学校、浙江省卫生学校、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2016年升格为医学本科院校,至今已有90多年办学历史,是省内开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及健康产业相关专业最多的医学院校之一。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28年的杭州热带病研究所,历经浙江卫生实验院、浙江医学科学院、浙江人民卫生实验院、浙江医学研究院等,1987年更名为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是我省规模最大的公益类综合性医药卫生科研机构。2019年,原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与原杭州医学院整体合并组建新杭州医学院。
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学年奖学金、勤工助学金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对象资助政策体系。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将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生/学年 |
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2020-2021学年9个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生/学年 |
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2020-2021学年188个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4500元/生/学年,二等2700元/生/学年 |
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2021-2022学年一等助学金290个,二等助学金619个 |
省政府奖学金 |
6000元/生/学年 |
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2020-2021学年221个 |
校学年奖学金 |
一等2000元/生/学年,二等1000元/生/学年,三等500元/生/学年 |
按照学校比例校一等奖学金5%,二等奖学金10%,三等奖学金20% |
校内勤工助学金 |
岗位主要为实验室助理、教师助理、图书馆管理助理、教室打扫人员等,按实际工作量按劳计酬,以每月最高40个工时合计600元的勤工助学金发放。 |
2021-2022学年固定岗400个 |
生源地助学贷款 |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生可通过向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银行申请最高限额为12000元/生/学年的助学贷款。 |
2021-2022学年生源地国开行贷款584人,总金额443.3162万元 |
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工作的有关规定,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类别(批次/段次)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学校的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
(六)按照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档考生,考生须符合所填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进档的考生学校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按照所投档的专业进行录取。
(七)按照院校平行志愿、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依次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至计划未满额专业录取(专业组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
(八)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统一规定的,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文理综合单科/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九)对“专升本”、“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中职单独考试”等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相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和临床教学基地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