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呼伦贝尔学院 | 豫章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508 | 575 |
| 校友会(综合) | 437 | 51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402 | 34057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32 | 51322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283 | 61511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8 | 70382 | 160 | |
| 2021 | 专业志愿 | 本科二批 | 325 | 52865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461 | 10704 | 39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28 | 15094 | 39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346 | 24891 | 39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0 | 31213 | 16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本科二批 | 416 | 16573 | 39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1 | 22109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2 | 98484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5 | 29967 | 49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9 | 82863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0 | 12093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8 | 22881 | 496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3 | 12810 | 150 |
呼伦贝尔学院地处祖国北疆,位于中俄蒙三国交界,坐落在中国最美草原、中国最佳民族风情魅力城市—呼伦贝尔市,是呼伦贝尔市唯一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
学校肇始于1958年成立的呼伦贝尔大学,1977年恢复本专科招生。1992年,海拉尔师范专科学校、呼伦贝尔盟教育学院、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呼伦贝尔盟分校、呼伦贝尔管理干部学院合并,重新组建成立以师范专业为主的呼伦贝尔大学。199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呼伦贝尔学院。2000年后,海拉尔蒙古族师范学校等5所学校相继并入。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晋升为本科高校。2011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植根呼伦贝尔,推进应用型本科建设,2016年被确定为自治区首批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同年入选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百所高校。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教育部评估中心专家组一行7人对学校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专业开展进校现场考查工作,得到专家组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同年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教育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获批专业学位授权点。
除执行国家、自治区相关的资助政策外,学校大学生资助政策有:
一、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设置的岗位有:学生助理岗位每人每月150元报酬。
二 、社会力量资助。学校通过争取社会力量,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目前,我校开展的社会力量资助有:(1)“勤则通”奖助学金,每年资助1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资助12000元。(2)“一帮一”结对帮扶资助,由我校教职工捐资设立的资助,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3)乌兰夫奖学金,每人资助10000元。
三、校内奖学金。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每学年开展一次评比。
四、绿色通道。我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地理位置:
呼伦贝尔市地处祖国北部边疆,位于内蒙古东北部,介于北纬47°05′~53°20′,东经115°31′~126°04′之间,东西,南北,总面积25.3万平方公里。南部与兴安盟相连,东部与黑龙江省为邻,北和西北部以额尔古纳河为界与俄罗斯接壤,西和西南部同蒙古国交界,边境线总长(中俄边界,中蒙边界),其中水界(中俄,中蒙)。
自然资源:
大兴安岭纵贯全市中部,形成三大自然经济区,大兴安岭山地,有林地面积19000万亩,森林活立木总蓄积量9.5亿立方米,占全国的9.5%,为国家重点林区;大兴安岭西北部是世界著名的呼伦贝尔大草原,天然草场总面积12590万亩,为全国重要的畜牧业区;大兴安岭东南部为农业区,现有耕地1823万亩,是优质大豆、双低油菜产区和最适宜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的生产基地。境内有额尔古纳河和嫩江两大水系,河流3000多条,湖泊500多个,总水面805万亩,是自治区重要的天然淡水鱼产区。
气候概况:
呼伦贝尔市属寒温带和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正常年份年辐射总量76758千瓦/平方米以上,全年日照时数为2500~3100小时,利于绿色植物光合作用,缩短生长期。年平均气温为-5~2度,≥10度积温全市平均1308~2413度之间,全市无霜期在81~150天(岭东农区120~150天、岭西地区115~124天、大兴安岭林区81~90天)。年降水量平均为250~510毫米(岭东农区440~510毫米、岭西地区250~380毫米、大兴安岭林区400~500毫米),降水期集中在7~8月的植物生长旺期,且雨热同期。
生产情况:一般年份总播种面积1800万亩,其中粮豆薯1360多万亩,经济作物370万亩,饲草料60多万亩。粮豆薯总产量200万吨,其中大豆80万吨,小麦30万吨,马铃薯20万吨(折粮);双低油菜20万吨。牧业年度牲畜总头数1148万头只,其中大小畜1057万头只,年出栏率达78.7%,猪90万口。年打青干草150万吨,可产牧草种子330多吨。年产天然淡水鱼2.6万吨。
绿色食品:
全市累计已有7大系列、139种产品获绿标使用权,地级单位获标数量全国第一,绿色有机产品年产量达35万吨,出口1400吨。并开发建设A级、AA级大豆、白瓜子、水稻、马铃薯、小麦等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160万亩。目前,产品已销往日本、韩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和香港、北京、上海、深圳、海南等地。
野生植物资源及利用:全市现有经济植物500多种,土特产品382种,其中中草药200余种,采集利用的有防风、黄芩、黄芪、柴胡、苍术、玉竹、北芪、百合等50多种。除药用外,每年生产北芪茶饮料20多吨。山野菜40多种,主要有蕨菜、柳蒿、四叶菜、黄花菜等,每年采集数量约10万吨左右。野生浆果主要有越桔、笃斯越桔、稠李子、山荆子、水葡萄等10多种,年生长量为25000万吨,每年采集量约占2~3%。利用越桔、笃斯生产的果酒“兴安牌红豆”、“越桔”、“红豆味美思”、“吉密斯”、“万山利口”酒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
野生动物资源及利用:全市野生动物有513种,受国家保护的一、二、三类野生动物和受自治区保护的野生动物品种有30余种。现已开发的有马鹿、梅花鹿、驯鹿的饲养及系列产品开发,定型产品有北芪三鞭酒、茸鞭宝酒等补品。
对外贸易:我市对俄罗斯、蒙古国七口通商,其中一类口岸6个,二类口岸1个。对外经贸合作范围已拓展到40个国家和地区,进出口总额13.86亿美元,居全区第一位,其中位于内蒙古东北部,出口总额0.86亿美元,进口总额13亿美元。
呼伦贝尔市矿产资源:
资源极为丰富,有煤炭、石油、铜、钼、铁、金、银、铅、 锌、硫、芒硝、碱、大理石、石灰石、莹石、耐火土、玛瑙、沸石、珍珠岩、硅砂等。其中已探明的煤炭储量306.7亿吨。占东北经济区的一半,远景储量1000亿吨。现全市年产原煤1388.6万吨。已探明的贵金属及其他金属储量为:黄金32.9吨、白银4071吨、铜136万吨、铅62.31万吨、锌101.74万 吨、铁矿石7366万吨。这些矿藏不仅储量丰富而且品位都比较高。
人口 :
呼伦贝尔市总人口为2 696 998人。男性人口1 378 224人,女性人口1 318 774人,各占总人口的51.10%和48.90%。在人口构成中,农业人口1 008 527人,非农业人口1 688 471人,各占总人口的37.40%和62.60%,其比为1:1.67。城填人口149.3万人,乡村人口122.1万人。
国有单位职工240 645人,集体单位职工15 892人,农村、牧区乡(村从业人员)275 174人。
呼伦贝尔市在岗职工中专业技术人员64 988人,占全部在岗职工比重为23.3%,比去年提高0.8个百分点。在经济行业中,在岗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占行业在岗职工比重达50%以上的有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分别为79.7%、76.9%、59.0%和55.2%。
民族:
呼伦贝尔是一个以蒙古族主体,汉族居多数的多民族聚居的地区。从春秋战国时期直至清朝初期,呼伦贝尔草原孕育了中国北方的诸多少数民族。东胡、匈奴、鲜卑、室韦、突厥、回纥、契丹、女真、蒙古等民族都曾在这里繁衍生息、游牧、转徙。
17世纪40年代和18世纪30年代,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迁入呼伦贝尔盟岭东岭西地区。这一地区开始有较稳定的定居民族,之后,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他们携手并肩,为开发、建设和保卫祖国的北部边疆做出了重要贡献。
全市有31个民族。这些民族是:蒙古、汉、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满、回、朝鲜、锡伯、壮、俄罗斯、苗、藏、土家、柯尔克孜、侗、赫哲、羌、彝、高山、维吾尔、黎、哈萨克、纳西、白、瓦、瑶、畲、普米、布依、水族等。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这些民族先后共同居住在片美丽的土地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少数民族获得新生,多少年来希望民族平等和梦寐以求当家做主的权利得以实现。各民族财结历斗,为保卫和建设祖国的北部边疆做出了贡献。几十年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又使少数民族在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豫章师范学院前身是1908年成立的省立女子师范学堂和1914年成立的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迄今办学历史110年。2017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升格为豫章师范学院。学校是一所以培养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基础教育师资为主的师范类本科院校。
学校始终秉承“厚德博学,崇真重行”的校训精神,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铸校、创新兴校”的办学理念,“勤研善思,务实求进”的校风,不断超越自我,不断创造辉煌,追寻着百年梦想。学校始终坚持敢创一流、勇于探索的自强精神,始终坚持师范教育而不辍,为南昌、江西乃至全国师范教育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豫章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19年版)
一、我校现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1.高校国家奖学金。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3%确定;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3.高校国家助学金。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20%确定;标准:可分为三个档次,一档4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2000元。凡属于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学生,在秋季开学申请国家助学金,原则上给予国家助学金一档4000元/学年。
4.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做到“应贷尽贷”;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6.中职国家助学金。对象: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在校生的15%确定;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
7.中职国家免学费 对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农村学生(含县镇)、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标准:根据学生所学专业不同,从850元/年至4500元/年不等。
此外,学校还有江西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侨胞每年资助贫困生3000元、江西省民进组织1%助学工程、江西省青少年基金会资助贫困女大学生工程、文峰励志奖学金、学校“德才”奖学金、学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冬季学校走访慰问贫困学生,等等。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残联联合制定的《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有如下8类: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学生;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6.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7.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含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
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精神,每学年秋季学期认定一次,每学期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申请
根据《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其中:第1至7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城乡低保证、烈士证、残疾证(残疾人子女还需提供户口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之一核验,第8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但是,学校为了方便学生,请学生复印一份及用手机拍照一份上述有关证件资料之一,新老生开学报到时提交给班主任。
在这里,我们要提醒你,在高校录取通知书附有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便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为了让大家少跑路,从今年开始不需要在表上盖章了,改为个人承诺并签字。盖章可以省,但诚信不能丢。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会被取消受助资格,严重的还会被列入个人信用黑名单。
豫章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