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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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科(综合) | 274 | 292 |
校友会(综合) | 262 | 306 |
武书连 | 384 | 481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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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23 | 36164 | 415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50 | 60095 | 280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358 | 57410 | 280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23 | 14171 | 354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416 | 15160 | 354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5 | 112755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4 | 114551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04 | 249972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01 | 252814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本科批 | 506 | 125905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本科批 | 497 | 137525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本科批 | 491 | 145839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3 | 27680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14 | 127710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2021 | 教师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32 | 28252 | -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2021 | 教师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30 | 29454 | -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2021 | 教师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30 | 29732 | -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2021 | 教师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17 | 37839 | -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2021 | 教师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16 | 38330 | -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2021 | 教师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12 | 41451 | -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2021 | 教师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07 | 44692 | -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本科批 | 506 | 45404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261 | 17251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261 | 17420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是黑龙江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建于1958年7月,首任校长由原国家副主席、时任农垦部长的王震将军担任。学校原隶属农垦部,1973年划归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经过60年的发展建设,现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现代化大农业特色,以农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农业大学。
学校诞生于十万复转官兵开发建设北大荒的历史大潮中,原校址位于密山市裴德镇北的山野乡间。边疆农村办学45年,学校师生发扬解放军优良传统和“抗大校风”,传承北大荒精神,走出一条自强不息、砥砺奋进的发展之路。2003年学校整体迁入大庆市,进入了提速升级、跨越发展的新时期。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凝练形成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务实求真、负重致远”的办学精神,并因优良校风和办学实绩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录取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在各省(市、区)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学校的全称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国标代码:10223),是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由主管招生、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及有关省(市、区)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发展规划,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及招生工作方案;
4、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
7、及时向社会公布我校各类本科招生信息;
8、配合、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2014年招生省份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天津、河北、山西、山东、陕西、河南、安徽、江苏、浙江、江西、福建、湖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和新疆等22个省(市、区),计划总量为3825,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2014年各省(市、区)高考填报志愿招生计划和我校招生简章。
第八条 我校2014年预留计划为10个,并报省教育厅审核,由其汇总后报教育部备案。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区)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使用原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我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飞行技术专业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
2、我校录取投档比例为: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按各省(市、区)规定执行。
3、录取时,以高考总分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基准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专业按数学、英语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文史类专业按语文、英语和综合成绩排序,以上评价标准相同时,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4、我校在江苏省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是B+和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技术科目等级要求合格;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原则采用专业志愿清方式。
5、我校2014年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类别为工学08,涵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通信工程和电子信息工程4个专业,具体实施办法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6、我校承认各省(市、区)确定的关于照顾分数的相关政策,但该分数只在考生进档时有效,在决定是否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在专业分配的问题上,对政策上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按原始成绩排队分配专业,不享受加分。
7、飞行技术、英语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外语教学采取英语授课。
8、录取时不对男女考生比例进行限制。
第十条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方式。
第十一条录取结果由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布,考生也可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第五章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二条我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各专业学费详见2014年各省(市、区)高考填报志愿招生计划和我校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王震奖励基金、勤学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涉农艰苦专业助学金。各学院也通过教师捐助、爱心人士和社会团体捐助等方式,设立了18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具体评审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采取积极措施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对特困生进行资助。
第六章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风路5号
邮政编码:163319
招生咨询电话:0459- 6819043 6819044
纪检监督电话:0459- 6819051
学校网址:http://www.hlau.cn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www.hlau.cn/un/buchu/zhaosheng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byndzsb@163.com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六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有关省(市、区)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创办于1957年,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首任校长是老一辈革命家罗明同志。2002年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2005年,原广东省机械学校、原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广东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先后并入,2018年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校现有东校区、西校区、北校区、白云校区、河源校区等5个校区。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致力于培养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现设有24个二级学院,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6920人;72个本科专业,其中理工科36个,文科36个,师范类32个;建有50多个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综合改革专业、卓越人才培养专业和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70余门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在线开放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师教育课程;构建了高素质职教师资与应用型人才的学科专业培养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开展协同创新战略合作项目,与知名企业共建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252个;提高培养质量,彰显培养特色,不断提升学生核心竞争力。近三年来,学生在“互联网+”、“挑战杯”系列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等国内外高水平学科竞赛中屡获大奖,共获国家级奖励400多项、省级奖励900多项。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获评教育部“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广东省创新创业示范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分档时考生的文化课及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我院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录取时,在专业科和文化科考试成绩都上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成绩的70%、文化课成绩的30%的计算综合分(注:有校考的省份,术科成绩为我院校考成绩,无校考的省份,术科成绩为专业统考成绩),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分相同时,参考术科分,按"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奖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奖项 |
等级 |
金额(元) |
条件及备注 |
品学兼优考生奖学金 |
一等奖 |
1000 |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中阶段获省级优秀党(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 |
二等奖 |
500 |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中阶段获市级(地级)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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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 奖学金 |
优秀三好学生奖学金 |
1500 |
根据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件,每年评定一次。 |
三好学生 奖学金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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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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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单项奖学金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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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
8000 |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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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 奖学金 |
5000 |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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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
3000 |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获助学生每人每月3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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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强标兵 奖学金 |
1000 |
在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中产生,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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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才奖学金 |
2000—3000 |
由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严宽祜主席在我院设立,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等奖每位学生3000元,一等奖每位学生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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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明”奖学金 |
3000 |
由杨国强先生委托羊城晚报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每位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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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耕助学金 |
2000 |
由校友吴铸耕先生在我院设立,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每位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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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 贷款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额每年不超过6000元,还贷款期限最长可至毕业后5年。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和省政府给予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个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