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 南昌工程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74 | 298 |
| 校友会(综合) | 262 | 357 |
| 武书连 | 384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23 | 36164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50 | 60095 | 2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358 | 57410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23 | 14171 | 35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416 | 15160 | 3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00 | 43579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56 | 9879 | 3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6 | 94904 | 44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24 | 44806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1 | 47441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5 | 68411 | 443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23 | 45649 | 519 | |
| 2021 | 苏区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23 | 45714 | 519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83 | 79208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7 | 10866 | 559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63 | 11982 | 55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7 | 18248 | 496 | |
| 2021 | 苏区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65 | 11378 | 559 |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是黑龙江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建于1958年7月,首任校长由原国家副主席、时任农垦部长的王震将军担任。学校原隶属农垦部,1973年划归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经过60年的发展建设,现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现代化大农业特色,以农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农业大学。
学校诞生于十万复转官兵开发建设北大荒的历史大潮中,原校址位于密山市裴德镇北的山野乡间。边疆农村办学45年,学校师生发扬解放军优良传统和“抗大校风”,传承北大荒精神,走出一条自强不息、砥砺奋进的发展之路。2003年学校整体迁入大庆市,进入了提速升级、跨越发展的新时期。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凝练形成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务实求真、负重致远”的办学精神,并因优良校风和办学实绩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学校实施“一把手”工程,构建校院两级管理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处室统筹协调、学院具体负责、全员共同参与、全力推动就业”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定期举办各类校园招聘活动,加强就业信息化、网络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拓展就业市场,加强校企合作,创新培养模式,先后与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禾丰牧业集团等多家单位合作,成功开办了“垦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禾丰班”、“百胜班”、“达内班”等校企合作项目,搭建起有效的毕业生就业平台。积极举办各类就业比赛、就业指导讲座和职场训练营等活动,强化实践锻炼,提升毕业生竞争力;实施毕业生导师制,进行一对一帮扶和分类指导,有效提高了毕业生就业成功率和就业质量。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录取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在各省(市、区)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学校的全称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国标代码:10223),是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由主管招生、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及有关省(市、区)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发展规划,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及招生工作方案;
4、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
7、及时向社会公布我校各类本科招生信息;
8、配合、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2014年招生省份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天津、河北、山西、山东、陕西、河南、安徽、江苏、浙江、江西、福建、湖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和新疆等22个省(市、区),计划总量为3825,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2014年各省(市、区)高考填报志愿招生计划和我校招生简章。
第八条 我校2014年预留计划为10个,并报省教育厅审核,由其汇总后报教育部备案。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区)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使用原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我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飞行技术专业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
2、我校录取投档比例为: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按各省(市、区)规定执行。
3、录取时,以高考总分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基准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专业按数学、英语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文史类专业按语文、英语和综合成绩排序,以上评价标准相同时,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4、我校在江苏省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是B+和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技术科目等级要求合格;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原则采用专业志愿清方式。
5、我校2014年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类别为工学08,涵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通信工程和电子信息工程4个专业,具体实施办法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6、我校承认各省(市、区)确定的关于照顾分数的相关政策,但该分数只在考生进档时有效,在决定是否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在专业分配的问题上,对政策上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按原始成绩排队分配专业,不享受加分。
7、飞行技术、英语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外语教学采取英语授课。
8、录取时不对男女考生比例进行限制。
第十条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方式。
第十一条录取结果由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布,考生也可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第五章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二条我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各专业学费详见2014年各省(市、区)高考填报志愿招生计划和我校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王震奖励基金、勤学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涉农艰苦专业助学金。各学院也通过教师捐助、爱心人士和社会团体捐助等方式,设立了18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具体评审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采取积极措施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对特困生进行资助。
第六章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风路5号
邮政编码:163319
招生咨询电话:0459- 6819043 6819044
纪检监督电话:0459- 6819051
学校网址:http://www.hlau.cn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www.hlau.cn/un/buchu/zhaosheng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byndzsb@163.com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六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有关省(市、区)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 公办本科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
办学性质:中央与地方共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以工学为主,文学、经济学、理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院校。
历史沿革: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江西水利电力学院(本科),历经南昌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水利电力部直属)、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水利部直属)等阶段,2004年更名为南昌工程学院(江西省政府与水利部共建)。
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每年承办全省高校工程类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会,为毕业生提供大量优质的就业单位及就业岗位。来校招聘单位来自京、津、沪、珠三角、长三角等大中型城市,其中中国水利水电、中国铁道、中国交通等中字号国资委所属企事业成为我校固定的用人单位,深圳比亚迪、雅致和皇明太阳能等大型上市公司成为我校友好校企合作单位,市、县水利局和供电公司等水利电力基层单位也定期来校组织现场招聘,我校毕业生成为单位“留得住、用得上、成长快、潜力足、受欢迎”的人才,每年有近10%的毕业生考入全国名牌院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学校历年均获得“全省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近几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均在90%以上。
2015年学校美术类专业在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4个省设专业校考,在北京、安徽、福建、江西、湖北、广东、广西、贵州、陕西、甘肃等10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当地专业统考成绩录取;音乐学专业在江苏、河南2省设专业校考,在江西省使用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在北京因无专业统考承认考生在其他公办二本以上院校校考合格成绩。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具体如下:
设校考省份美术类、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其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使用省统考成绩省份美术类、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按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参考其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北京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承认考生获得的且经北京考试院确定的公办二本以上院校校考合格成绩,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具体规定,则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