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156 |
| 高职排名 | 428 | 45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1 | 191370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94 | 203001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58 | 80622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420 | 107618 | 150 |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建校于1946年,是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创建的第一所公安教育训练机构,是目前我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亦是我省中级警官的培训基地。
自1978年开始公安专业学历教育以来,学院经历了多次改革与发展,规模由小到大,类型结构由最初的中专教育、到与黑大联合办学的专科教育、再到独立办学的高等职业教育以及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阶段,现已形成了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并重、“贴近实际、贴近实战”特色鲜明的办学格局。特别是近年来,学院坚持从严治学,首创研发树型知识结构课程体系,创新了公安后备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新模式,在组织管理、教育训练、实践教学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获得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为公安教育发展探索出了新路,得到公安部和基层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为我省公安专业人才的培养做出突出贡献。
0451-88126111、0451-88126210、0451-88126212
学院录取批次为专科提前批次,黑龙江省教育厅为学院单独设置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录取时段为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投档录取。根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在考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及政治考察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填报情况,严格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被学院录取者,不影响其他批次院校录取。
根据各志愿地、专业、科类、性别招生计划数及高考分数,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投档,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首先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投档,当第一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创建于1963年,隶属四川省财政厅,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地处交通便捷、生态优美的成都市龙泉驿区,校园占地面积524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8200余人,纸质图书56万册,电子图书33万册。现有现代化实训室51个,多媒体及智慧教室21间,多功能报告厅3个,实践实训、教育教学条件在全国财经类职业院校中居于领先水平。
学院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和学生成长发展规律,秉承“理财至诚 精业致能”校训,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根本宗旨,以培养财经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使命,坚持扎根财经沃土,坚持服务行业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立校、追求进取、社会满意”的办学理念,坚持差异化、特色化、数字化、品牌化融合发展,先后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7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财经人才。目前,学校建有大数据与会计、金融科技、电子商务、大数据技术4大专业群,设有大数据技术、财税大数据应用、政府采购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金融科技应用、财富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审计、会计信息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移动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农村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市场调查与分析等专科专业。同时,作为首批四川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高职院校,2020年开始与西华师范大学联合招收会计学本科专业学生,已连续招收两届学生,2022年新增电子商务专业,与四川轻化工大学联合招生、培养。
学院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邮政编码:610101
电话: 028---84642024
学院网站:https://www.scpcfe.cn
招生专业:税务、金融管理与实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投资与理财、会计(专科一批次录取)、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审计实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
在四川省的招生代码为:5184。在外省招生的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录取批次及招生代码以该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告为准。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录取批次的控制线,且填报我院的志愿。我院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将依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院将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相应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