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187 |
| 高职排名 | 428 | 62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提前批 | 183 | 100881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76 | 101478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11 | 54101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提前批 | 196 | 55272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04 | 0 | - | 不限 |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建校于1946年,是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创建的第一所公安教育训练机构,是目前我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亦是我省中级警官的培训基地。
自1978年开始公安专业学历教育以来,学院经历了多次改革与发展,规模由小到大,类型结构由最初的中专教育、到与黑大联合办学的专科教育、再到独立办学的高等职业教育以及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阶段,现已形成了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并重、“贴近实际、贴近实战”特色鲜明的办学格局。特别是近年来,学院坚持从严治学,首创研发树型知识结构课程体系,创新了公安后备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新模式,在组织管理、教育训练、实践教学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获得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为公安教育发展探索出了新路,得到公安部和基层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为我省公安专业人才的培养做出突出贡献。
学院录取批次为专科提前批次,黑龙江省教育厅为学院单独设置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录取时段为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投档录取。根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在考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及政治考察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填报情况,严格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被学院录取者,不影响其他批次院校录取。
根据各志愿地、专业、科类、性别招生计划数及高考分数,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投档,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首先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投档,当第一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
| 名称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治安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公安管理类 |
| 道路交通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公安管理类 |
| 警务指挥与战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公安管理类 |
| 刑事科学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公安技术类 |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公安技术类 |
| 刑事侦查 | 专科(高职) | 三年 | 侦查类 |
◆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
◆全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7年荣获“上海市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
◆连续10年蝉联五届“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入围“全国普通高校竞赛评估结果(高职)TOP300”,系上海市唯一入围全国300强的民办高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专家工作组)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顺序志愿批次按不超过120%投档,平行志愿批次按不超过105%投档。
2.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有同分,以外语、语文、数学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若省市有特殊要求的,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规定资格线,进档后按照投档成绩遵循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各省、市组织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如省市无编导类统考,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认可省市级美术类统考成绩)。
5.凡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或参加省统一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进档后按照高考成绩遵循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二、若生源不足,我校可以按照省级招办要求参加降分录取或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达线,专业达线,按投档分择优录取。省市有特殊要求的,按省市要求办。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各省、市组织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可承认省市级美术类统考成绩(该省市无编导类统考时)。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顺序志愿批次按不超过120%投档,平行志愿批次按不超过105%投档。
2.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专业为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有同分,以外语、语文、数学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若省市有特殊要求的,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规定资格线,进档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各省、市组织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如省市无编导类统考,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认可省市级美术类统考成绩)。
5.凡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均须取得我校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证或参加省统一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进档后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若生源不足,我校可以按照省级招办要求参加降分录取或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 名称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自动化类 |
| 机电一体化技术(国家级骨干专业、上海市一流建设专业)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自动化类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汽车制造类 |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高本贯通) | 专科(高职) | 三年 | 道路运输类 |
| 空中乘务(上海市骨干专业)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航空运输类 |
| 民航运输服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航空运输类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计算机类 |
| 大数据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计算机类 |
| 集成电路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集成电路类 |
| 护理(高本贯通)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护理类 |
| 护理(上海市骨干专业)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护理类 |
| 国际金融(国家级骨干专业) | 专科(高职) | 三年 | 金融类 |
| 大数据与会计(国家级骨干专业,上海市一流专业)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财务会计类 |
| 关务与外贸服务(高本贯通)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经济贸易类 |
| 关务与外贸服务(国家级骨干专业)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经济贸易类 |
| 电子商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电子商务类 |
| 电子商务(高本贯通)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电子商务类 |
| 现代物流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物流类 |
| 艺术设计(多媒体广告设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艺术设计类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艺术设计类 |
| 室内艺术设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艺术设计类 |
| 环境艺术设计(上海市骨干专业)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艺术设计类 |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广播影视类 |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高本贯通)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广播影视类 |
| 影视动画(国家级骨干专业)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广播影视类 |
| 学前教育(国控民生工程重点专业)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教育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