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办法
1.专项计划志愿填报纳入全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工作。2.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项计划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生计划,省招考办将通过高考志愿网报系统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www.***/)。具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达到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项计划第一阶段录取投档录取工作安排在我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B段第一阶段录取工作结束之后,普通类本科第二批第一阶段录取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3.专项计划投档规则:先在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再在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以上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如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仍未投满,再在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各阶段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有关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4.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
完善分类投档录取模式。
完善特殊类型计划或专业的分类投档录取办法,建立分类清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分类投档录取规则,满足考生升学差异性选择和高校招生多样化需求。实行分类投档录取主要包括:本科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本科和高职高专;其他批次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省属院校面向当地招生计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民族院校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免费医学生、高职院校联办本科计划;经院校申请同意的报考生源较少的优势特色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将实行分类投档的类别与其他专业类区别开来,分类投档、分类录取,分类公布调档线。
网上报名和缴费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考生本人参照《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样式)》(附件1),清晰、准确地在网上填写考生自然信息和报考信息,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等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考生类别一栏须按考生户口簿(农村户口或城镇户口)填写(考生填报的手机号码必须在高考录取结束前保持畅通状态,省招考院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将考生成绩通过此号码进行短信推送),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操作提示进行填报。如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和查询,程序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半角大写字母)代替。考生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后还须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操作(网上支付支持中国农业银行账户或其它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考生网上报考费支付成功即完成网上报名。
特殊考生的报名。
(1)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符合基本报名条件并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2)申请报考少年班,必须是符合教育部和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的条件要求的高二及以下年级的学生。(3)报考特殊教育高校单独招生考试必须是符合有关高校报考条件的听残、视障及其他残疾考生。(4)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报考内地普通高校,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不必在辽宁省参加高考报名。
填报志愿密码
考生填报志愿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登陆后请立即修改初始密码。
录取
(一)录取时间和方式录取时间为2015年4月8日至12日。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现场局域网录取。(二)投档及录取工作流程1.省招考办根据本科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20个科目组的低录取控制线。2.按照考生所报本科院校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由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查录取。3.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4.录取结果查询。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5.录取通知书寄发。本科招生院校根据省招考办打印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将录取通知书等有关入学报到材料直接寄送考生所在院校招生办。(三)剩余计划征集考生填报的两个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因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而出现部分招生院校或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我办将于4月9日至12日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状态后,未被录取且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过时不予受理。(四)考生档案组建各推荐院校接到本科院校寄来的通知书后应及时向考生发放。录取考生数据将由我办下发至各推荐院校,由各推荐院校负责组建考生档案并通过机要分别寄送录取考生的本科院校。考生档案袋内容:(1)考生的高职(专科)学籍;(2)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3)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4)高职(专科)毕业成绩单。(五)新生入学在入学报到时,本科院校必须严格审查新生本人与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中考生照片、身份证等信息的一致性。如发现冒名顶替的新生,由录取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如报到时未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则由录取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各本科院校应将此类情况及时上报我办。
报考对象和条件
1.辽宁省常驻户口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简称基本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从省外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①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高级中学学籍为三年(往届毕业生须具备辽宁省高级中学毕业证书)。②全家户口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户籍迁入时间须在辽宁省高考报名工作开始前,应届考生的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满一年,往届考生或社会青年须具备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2.省外流入我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我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2)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特殊考生的报名。(1)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符合基本报名条件并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2)申请报考少年班,必须是符合教育部和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的条件要求的高二及以下年级的学生。(3)报考特殊教育高校单独招生考试必须是符合有关高校报考条件的听残、视障及其他残疾考生。(4)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报考内地普通高校,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不必在辽宁省参加高考报名。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时间、报考费
1、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11月28日。考生报名时按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黑招考办研招【2014】3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3、考生报名名单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
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黑招委联字〔2006〕1号)文件相关规定。 (二)特殊考生报名 1.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我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不含往届生),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其随迁子女如上一年度在我省参加过高考未被录取的,仍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2.户籍为我省久居但为外省学籍的应届考生,凭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省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申请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装入考生纸介档案,复印件留存备查。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到居住地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 4.华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学生报名事宜按《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相关规定执行。 5.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须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复员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证》,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 6.考生父母一方为我省部队现役军人,考生因父或母随军在高考报名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考生父母双方为我省部队现役军人,考生随父母在高考报名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须持团级以上部队出具的随军证明、士官证或军官证和《随军报告审批表》,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 7.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须取得当年由高校组织的综合测试《合格证》,考生凭《合格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与其他考生统一编排考场并参加考试。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招收少年班的高校招生录取。 8.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浙江特殊教育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北京联合大学、长春大学、绥化学院等招收视障、听障残疾考生以及有特殊专业要求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考试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 9.报考我省单独招生的高职(专科)院校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考生根据所报院校相关要求,填报院校专业志愿,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兼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凡被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10.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11.艺术类考生报名。我省统一组织美术类、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学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课省级统考。艺术类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可在艺术类省统考同类专业中兼报其他专业,不可跨类兼报。 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录取等有关事宜将在《关于做好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进行明确。 12.体育类考生报名。我省统一组织体育专业术科考试。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我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术科考试科目分为体能三项(100米、铅球、二级蛙跳)和专项。体能三项各占20分,专项占40分,总分为100分。 (1)体育术科专项考试项目为: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套路、滑冰(500米大道)、高山大回转滑雪、游泳(100米蝶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2)各专项的具体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于2018年11月5日前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www.lzk.***)上公布,术科(冰雪除外)考试将在2019年5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冰雪专项术科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考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不符合黑招委联字〔2006〕1号文件中有关户籍、学籍规定的; 6.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外省招生情况
我院2014年省外招生计划545人,各招生省份录取批次如下:
| 省份 |
计划数 |
批次 |
| 湖南 |
15 |
本科二批 |
| 福建 |
20 |
本科二批 |
| 内蒙古 |
30 |
本科二批C |
| 湖北 |
10 |
本科三批 |
| 江西 |
30 |
本科三批 |
| 宁夏 |
10 |
本科三批 |
| 四川 |
60 |
本科三批 |
| 天津 |
50 |
本科三批A2 |
| 河北 |
20 |
本科三批 |
| 吉林 |
70 |
本科三批 |
| 云南 |
10 |
本科三批 |
| 河南 |
35 |
本科三批 |
| 辽宁 |
80 |
本科三批 |
| 陕西 |
40 |
本科三批 |
| 山西 |
20 |
本科二批C |
| 甘肃 |
45 |
本科三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