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84 | 339 |
| 高职排名 | 154 | 43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提前批 | 256 | 88385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8 | 90294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6 | 31721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0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5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3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哈尔滨市,是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是国家首批28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建设单位之一,是教育部、建设部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学院前身是由1948年建校的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学校和黑龙江省建筑职工大学合并组建而成,2000年后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和黑龙江省纺织工业学校先后并入学院。学院目前占地面积10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实验仪器设备总值5700万元,馆藏图书资料60多万册。学院设有13个二级学院4个教学部,54个专业,专任教师577人,其中教授55人,副教授167人,全日制在校生1.1万余人。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院校投档规则,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取。
第九条 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投档比例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
第十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报考我院并未满足所填报志愿录取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则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黑龙江省美术类统考,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位于教育部与江苏省共建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高质量高地、国家产教融合示范城市——江苏省常州市,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培育)。学校由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住建厅共管,省住建厅主管。学校前身为始建于1986年的“江苏省城镇建设学校”和始建于1979年的“常州市建筑职工大学”。现有殷村和清潭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813亩,总建筑面积27万多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员工477人,其中校内专任教师237人,专任教师硕士以上学位占比54.87%,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46人。全日制在校生近11000余人。学校是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是国家和江苏省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是全国第一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单位,是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程管理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建设教育协会中职委员会主任单位和江苏省建设教育协会理事长单位,中国绿色大学联盟常务理事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