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黑龙江科技大学 | 内江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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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科(综合) | 374 | 376 |
校友会(综合) | 293 | 389 |
武书连 | 522 | 518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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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B段 | 417 | 38017 | 415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15 | 38639 | 415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68 | 54082 | 280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350 | 60095 | 280 | |
2021 | 企业委托培养 | 本科二批A段 | 333 | 65779 | 280 | |
2021 | 企业委托培养(招男生) | 本科二批A段 | 318 | 70650 | 280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B段 | 473 | 7874 | 472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72 | 8007 | 472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34 | 12561 | 354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11 | 39898 | 28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0 | 115377 | 430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2 | 29267 | 474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5 | 110029 | 430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7 | 26014 | 474 |
黑龙江科技大学始建于1947年,地处素有东方莫斯科之称的北国冰城哈尔滨市,位于风景秀美的松花江畔,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是国家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博士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的唯一一所高校,是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立高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3600余人,在75载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践行“厚德博学、强吾兴邦”的校训,铸就了“自强不息、创业创新”的办学精神,为各行业培养了10余万名优秀人才。
我校执行各地市招办的加分政策投档,专业分配按照实际分数执行
黑龙江省设置本科一批、二批,外省多为本科二批,批次合并省份为普通本科批
我校不招收艺术类考生
我校对往届生没有单独的录取办法。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办法一致
国标代码:10640 川内代号:5124
※四川省先进单位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四川省园林式单位 ※四川省 “卓越工程师计划”培养单位
内江师范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所在地内江市位于成都、重庆中点,是川、渝、滇、黔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这里风景如画、人文荟萃,素有“大千故里、书画之乡”的美誉。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二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并加试口语,其它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
第十三条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对符合国家和有关省(市、自治区)加分、降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若同等条件录取。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第十六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
①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艺术设计)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参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②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含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参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参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体育类
体育类专业(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参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录取,折算分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折算分=专业成绩*75%*40%+文化成绩*60%。
3、对于投放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承认该省份专业统考成绩。
第十八条 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发音器官无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其他类专业身体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艺术类、体育类(除社会体育专业外)录取规则:在文考、专业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社会体育专业录取在文考、专业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文考、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原则上表演(舞蹈表演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 1.70 米 ,女生身高不低于 1.58 米 。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 1.68 米 ,女生身高不低于 1.58 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 1.70 米 ,女生身高不低于 1.60 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