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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16:37:57 解决时间:2022-08-08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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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录取分数为黑龙江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11,最低位次是97546、黑龙江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64,最低位次是45974。
一、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录取分数线
1.2021年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绿色食品生产技术黑龙江专科批A段21521197546
文科绿色食品生产技术黑龙江专科批A段27326445974
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专业介绍
农业类 绿色食品生产技术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绿色食品生 产、加工、检验基本知识,具备农产品生产、加工、质检和技术开发能力,从事绿色食品加 工、生产管理、检验及产品销售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及流通企业,在原料、加工、品控,产品检验岗位群,从 事营养咨询、营养配餐、食品检验、销售与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掌握绿色食品的生产特性、绿色食品的加工原理,具备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和技术推 广的能力;

3.掌握绿色食品的理化检测、微生物检测与分析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选择合适检验 方法,对绿色食品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检测,能够分析判断检验结果,出具规 范检验报告:

4.掌握绿色食品质量管理的基本理论,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管理和品质控制的能力;

5.掌握绿色食品生产及加工行业的国家方针、政策及行业的相关标准,具备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标准正确指导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农业基础化学、食品生物化学、食品理化检测技术、食品微生物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 安全控制技术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农业基础化学、食品生物化学、食品理化检测技术、食品微生物检测技术、 食品质量与安全控制技术、仪器分析技术、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绿色果蔬加工技术等实训。

在绿色食品企业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食品检验工食品安全师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农产品保鲜与加工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农学食品质量与安全

三、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682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民族院校,也是国家民委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院坐落在北国冰城哈尔滨,其前身可追溯到1928年张学良创办的东北蒙旗师范学校。办学90余年来,学院忠实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办学职能,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和民族团结的种子,为科教兴国、兴边富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推动黑龙江边疆文化大省建设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学院凭借着国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高度重视民族教育的强劲东风,扬帆起航,破冰前行,走出了一条扩容与提质并重的快速发展之路。学院改革办学模式,注重实践教学,着力发展食品工程、生物产业、经济管理、电子信息等实用专业,使学院成为培养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的各类实用型高技能人才的摇篮;学院坚持高位发展,突显品牌效应,着力发展教育、艺术、护理等特色专业,使学院成为培养少数民族人才、传承和创新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重要基地。学院作为黑龙江省高教强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之一,跻身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紧缺人才的高校行列,步入了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主流行列。

收费项目

一、省内少数民族预科学费15000元/年,新疆少数民族预科学费3850元/年。

二、高职(高师)专业学费5000—8600元/年,详见招生计划表。


毕业生就业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全部为校企合作专业,订单式培养,100%就业。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原则:黑龙江省按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按专业志愿录取,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外省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2.普通高职(专科)计划外语语种不限。

3.普通高职(专科)艺术类各专业2020年招收黑龙江省考生,文化课成绩按照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参照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课省考成绩,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在省招生考试院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普通高职(专科)计划,学院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按要求通过征集志愿完成。

5.省属少数民族预科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果考生所填第一专业计划已满,则按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专业,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6.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以各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7.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8.录取批次:学院录取批次在黑龙江省内为高职(专科)批(A),外省以各省公布为准,艺术类录取批次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省属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录取批次为一、二批本科(B)。

9.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市)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若生源充足,按计划数投档。录取过程中投档以考试成绩为主要根据,择优录取。加减分政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待遇录取。


奖学金设置

1.高职(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院对高职专科和少数民族预科学生设有一、二、三等综合素质奖学金,以及九个单项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奖学金、道德模范奖学金、文艺骨干奖学金、运动标兵奖学金、外语优秀奖学金、院长奖学金。

2.高职专科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学年2300元-4300元)。

3.被我院录取的高职(专科)贫困考生,均可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5.学院出台了《孤儿大学生学费减免和资助实施办法》。

6.学院设立“古丽民族团结基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每年评定10人进行资助(2000元/人)。



  中专 2022-08-08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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