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湖南工程学院 | 沧州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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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科(综合) | 432 | 496 |
校友会(综合) | 353 | 490 |
武书连 | 567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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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5 | 77389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4 | 78372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5 | 105311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77 | 103546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7 | 24690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5 | 36407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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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7 | 94286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6 | 95267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2 | 27231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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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4 | 112067 | 412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72 | 113947 | 412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3 | 29538 | 454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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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9 | 125770 | 412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7 | 45007 | 454 |
湖南工程学院于2000年6月由原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始创于1951年,隶属于原国家机械工业部,是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始创于1978年,隶属于原湖南省纺织工业厅)合并组建而成。1958年至1963年,湘潭机电高专的前身“湘潭电机学院”曾开办过5年本科教育。
学校2000年在全国地方高校中率先确立了应用型本科办学定位,形成了鲜明的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学校是“全国工程应用型本科教育协作组”副组长单位、“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应用型本科院校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普通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划教材编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地方高校卓越工程教育校企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应用型高校国际交流分会”理事单位和“湖南省普通高校新工科建设协作组”副主任单位。2007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8年,通过教育部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录取原则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思想政治合格,未参加邪教组织,身体健康。
2. 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正、公平、公开。
3. 按专业计划并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专业(服装表演)等艺术类专业,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统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地无明确规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我校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省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旅游管理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上。
6.我校非英语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
④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色弱、色盲以及有疾病的考生限报专业严格按高校体检标准执行。
我校艺术类专业为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产品设计4个,录取原则为:
在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合格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第二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录取原则执行分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考生的总成绩为校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优惠分不计入总成绩),我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投放了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而未单独组织校考的省份,其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按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惠分不计入总成绩,同等条件下,省级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沧州师范学院坐落于河北省东部渤海之滨、运河之畔的沧州市。学校始建于1958年。1962年更名为沧州师范学校,1970年并入泊头师范学校,1976年复建沧州师范学校,1984年升建为沧州师范专科学校,1991年与沧州地区教育学院合并,2001年与沧州师范学校、沧州市教师进修学校、沧州农机工程学校合并,组建新的沧州师范专科学校。2010年3月升建为沧州师范学院。2014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六十载风雨兼程,一甲子砥砺前行。沧州师院在困难中奋进,在奋进中崛起。一代又一代师院人锲而不舍地追求、思索并实践着,在建设和发展中凝炼成“明德 博学 知行 日新”的校训和“孜孜以求、团结奉献、精益求精、敢于胜利”的师院精神。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成为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十大学科门类的地方性、应用型普通本科高等师范院校,为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