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湖南科技大学 | 重庆理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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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科(综合) | 192 | 242 |
校友会(综合) | 191 | 233 |
武书连 | 193 | 269 |
US排名 | 988 | 1667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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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4 | 30121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思想政治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4 | 30121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2 | 31365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地理(2选1)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5 | 35981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4 | 36691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3 | 37425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2021 | 地方专项 | 本科批 | 554 | 36691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地方专项 | 本科批 | 548 | 40940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2021 | 地方专项 | 本科批 | 547 | 41745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0 | 8052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7 | 8877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6 | 9170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地理(2选1) |
2021 | 地方专项 | 本科批 | 560 | 8052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地理(2选1) |
2021 | 地方专项 | 本科批 | 556 | 9170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8 | 40940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9 | 47864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6 | 12293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7 | 37581 | 446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4 | 9891 | 45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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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2 | 49394 | 446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42 | 39975 | 446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33 | 44205 | 446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2 | 15547 | 456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51 | 10593 | 456 |
湖南科技大学肇始于解放前夕的湘北建设学院,2003年由湘潭工学院与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本科招生第一批次覆盖全国。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9057人、研究生3270人,另有潇湘学院(独立学院)学生5709人。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教学团队。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教育部“卓越计划”校外实践教育基地、79个省级实践教学平台,1个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67门省级一流课程,74门省级优秀课程、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十二五”以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38项。
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湖南省考生按照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其它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计算百分制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进行排名录取。
我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资助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完善了“奖、贷、助、补、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及时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问题,确保贫困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依其表现除可享受奖学金外,还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得资助:
奖: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资助面平均约占在校生的3%)。
贷:学校利用开发性金融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学生也可持有关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资助标准分三个等级,分别为3000元/人·年、2000元/人·年、1000元/人·年。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各学院成立了各种扶贫助学基金会,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补: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多途径地帮扶和补助。
减: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极大的毕业学生依据其实际情况减免部分学费。
抗战烽火淬炼,兵工血脉浸润。重庆理工大学是重庆市重点建设高校,是西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兵工背景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溯源于1940年创办的国民政府兵工署第11技工学校(对外化名“士继公学”)。1950年后,学校先后更名为21兵工厂工业职业学校、西南军政委员会西南工业部工业学校、重庆机械工业学校、第二机械工业部西南第一工业学校、重庆工业学校、重庆机械制造工业学校、重庆第一机械制造工业学校。1957年,昆明仪器制造工业学校金属切削专业并入。1960年,升办为重庆工业专科学校。1965年,升格为重庆工业学院。198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改建为重庆工业管理学院。1999年,由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划转重庆市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同年更名为重庆工学院。2001年,重庆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整体并入。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我校对考生的专业录取,按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除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参考数学、英语和理综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参考语文、英语和文综成绩)。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调剂至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
2、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专业(类)录取同分排序规则采用相关省市考生投档排序规则。
3、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学校近年来不断完善以“奖、贷、勤、补助”等形式为主的助学体系,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设有多项奖贷助学金:
一、奖学金类:
1)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享受面为全体学生的30%,奖金额度分为甲等奖1200元/人年、乙等奖800元/人年、丙等奖400元/人年;
2)自立自强学生专项奖学金,享受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5%,奖金额度分为甲等奖500元/人.年、乙等奖300元/人年;
3)国家奖学金,奖金额度为4000元/人.年;
4)单项优秀奖学金,享受面为5%,额度从50元/次人至3000元/次人;
5)新生特别奖学金,奖金额度分为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二、贷学金类:
1)校内无息贷款,享受面为全体学生的30%,贷款等级分为:甲等1000元/人年、乙等600元/人年、丙等4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贷款,享受面为全体学生的20%,贷款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三、助学金类:
1)校内困难补助,享受面为全体学生的15%,补助金额为5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金,享受面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20%,补助金额为15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