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华中师范大学 | 首都医科大学 |
|---|---|---|
| 软科(综合) | 50 | - |
| 校友会(综合) | 37 | 65 |
| 武书连 | 58 | 67 |
| US排名 | 484 | 1029 |
| 软科(医药) | - | 2 |
| 泰晤士 | - | 25-3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25 | 7842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23 | 8434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23 | 8434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21 | 8986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7 | 10212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地理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615 | 10861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4 | 11211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3 | 11541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地理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2 | 11894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2 | 11894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08 | 13300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国家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606 | 14036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国家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606 | 14036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600 | 16362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20 | 1574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9 | 1661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615 | 2031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4 | 2132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2 | 2347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1 | 2450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地理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08 | 2776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国家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612 | 2347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607 | 2904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31 | 6239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5 | 10861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1 | 12237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国家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88 | 21487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国家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84 | 23391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6 | 5860 | 400 | 物理/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2 | 6353 | 400 | 化学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1 | 6500 | 400 | 政/史/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06 | 7185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02 | 7739 | 400 | 物理必选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3 | 6212 | 400 | 物理、化学(2科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97 | 8453 | 400 | 物理、化学(2科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6 | 13255 | 400 | 物理/化学(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2 | 13910 | 400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3 | 15441 | 400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1 | 15758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0 | 15922 | 400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9 | 17770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4 | 18580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533 | 18768 | 400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512 | 22269 | 400 | 物理、化学(2科必选) |
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
国家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
学校在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中,既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精华,又汲取了外来文化教育的养分,形成了“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恪守“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为国家培养了近30万优秀人才。
◆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占地2000多亩,校园依山傍水,景色宜人。中秋时节,丹桂飘香,堪称人间胜境、治学佳园。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优良,10余栋现代化教学楼,两座图书馆,馆藏面积近4万平方米,藏书290余万册,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生活设施完善。此外,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体育馆、游泳池、篮球场、足球场、排球场、网球馆等各类现代化设施也较好地满足了学生的文化生活需要。
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近年来本科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2010年就业率为95.72%。
就业单位流向:以教育系统和企事业单位为主
每年25%以上的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或出国继续深造。签约就业的毕业生中,55%以上在教育系统就业(其中到重点基础教育单位的占50%以上,到高校工作的约占5%),35%到企业工作(其中被世界500强和国内知名企业录用的毕业生约占10%),6%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录用(见图一)。
就业地区分布:中部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流向比例大
我校每年签约就业的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其中45%在中部地区工作,20%流向珠江三角洲地区,10%流向长江三角洲地区,6%分布在环渤海经济区,8%到京、沪、津、渝等直辖市就业。每年在中部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就业的学生占80%以上(见图二)。
就业新招:提升就业服务水平,积极促进毕业生优质就业
近年来,我校不断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改革,充分发挥就业指导中心作为“三个中心”(学校信息反馈中心、人才营销中心、学生职业发展中心)的作用,以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为手段,促进毕业生“好就业”、“就好业”。《教育部简报》2009年、2010年分别以《华中师范大学多管齐下全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华中师范大学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推进毕业生优质就业》为题全文刊发了我校做好就业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促培养。学校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提升学生的核心竞争力。建立了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联动机制,每年定期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白皮书,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定期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着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闯市场。学校构建了以“周五双选会”为主的校园招聘市场体系和以本校就业网、中南高师院校就业网为依托的无形市场体系。2010年,来校招聘的单位较上年增长10%;提供的岗位需求与毕业生人数之比达10:1以上。历年来,60%以上的毕业生通过校园招聘会成功求职。
——建基地。学校在全国200多个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就业实习、实训和见习基地,形成了“立足湖北,辐射中南,面向全国”的基地体系。其中,以“师范生实习促就业计划”和“非师范生就业能力提升计划”建成的基地,60%以上的实习生被直接录用。
——强指导。学校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系列课程列入教学计划公共课,构建了“2+1+X”全校公共课程体系,实现生涯辅导和就业指导“前移”。此外,还成立了职业发展研究中心,为学生开展团体辅导与个性化指导,形成了有组织、有阵地、有制度的职业咨询辅导与研究体系。
社会评价: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多个行业涌现先进典型
我校毕业生广受社会和用人单位欢迎。多个用人单位认为我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专业基础扎实,工作踏实勤奋,适应性强”。
我校素有“中南地区教师培养的摇篮”的美誉。湖北省60%以上的特级教师,毕业于我校。从我校出去的一大批国际奥赛金牌教练、省级名师、市级名师,活跃在全国各地教育战线,此外,在经济、科技、文化等多个领域,很多校友成为业界精英和高层管理者。
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体系。学校设有近40项奖助学金。师范专业的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每月还发放40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每年还有近30%的师范生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最高额度8000元。每年有70%左右的非师范专业学生可获得400-8000元不同标准的奖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新生,学校设置了“绿色通道”,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给予不同类型的资助。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经本人申请均可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设有15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既可为学生提供生活保障,又可为学生提供锻炼、实践的平台。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内容如下:
助学贷款基本政策:
助学贷款分为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
●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由中央财政或地方政府贴息,用于借款人在就读学校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我校与中国银行武汉市东湖支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顺利。自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实施以来,我校累计共有9721人次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合同金额累计近1.5亿元。目前,凡是家庭经济困难且材料齐全的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均可获批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限于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借款学生须在毕业后24个月内开始分期还款,六年内必须还清。
利息支付方式: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100%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办理方式:学生进校后提交个人申请、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民政部门对其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注:以上材料需在开学前做好准备)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全国大部分省份的金融机构已开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利息支付方式: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办理方式: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与家长一起到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乡镇网点领取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在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勤工助学基本情况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办公室,专门负责普通本专科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目前,我校已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1500多个,每个岗位学生每月可获100-260元不等的酬金。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专科学生,经本人申请,院(系)推荐,考核合格均可获得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还积极开拓校外市场,每年可提供3000多个有保障的校外家教或兼职岗位。
2007年,学校成立了学生勤工助学委员会,它以“立足校园、回报社会、服务同学”为宗旨,主要是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和社会公益活动。该委员会下辖管理部、市场部、家教部、清洁部、报亭部、贷款部、志愿服务部、文印部、宣传部、调研部、爱心超市部、活动中心部等12个部门,为学生在勤工助学活动中搭建了一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全新平台,使我校勤工助学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我校为新生报到开辟了“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经批准收取的代收费(含只能部分缴清者),且持有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政府所开贫困证明的新生,在其报到时我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给予不同类型的资助,确保其均能顺利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后,所欠的学费和住宿费将主要通过申请助学贷款解决。
学校校本部设有11个学院、1个研究中心,包括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中医药学院、医学人文学院、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学院、燕京医学院,脑重大疾病研究中心。学校现有21所临床医学院(其中19所为附属医院),包括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第四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天坛医院(第五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安贞医院(第六临床医学院)、附属复兴医院(第八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佑安医院(第九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胸科医院(第十临床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第十一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地坛医院(第十二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儿科医学院)、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口腔医学院)、附属北京安定医院(精神卫生学院)、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妇产医学院)、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中医药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肿瘤医学院)、附属北京康复医院(北京康复医学院)、附属北京潞河医院(潞河临床医学院)、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康复医学院)、中日友好医院(中日友好临床医学院),以及预防医学教学基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还设有39个临床专科学院、专科学系,39个临床诊疗与研究中心。
就业工作是评估一所高校培养质量和社会声誉的重要指标之一。多年来我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就业状况呈良好态势,就业质量好,居北京高校前列,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首批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就业中心。
近几年,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整体就业率均高于当年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平均就业率。本专科就业率、签约率在高水平上保持稳定。2021年本科毕业生升学率达到48%左右,在医药卫生行业就业的毕业生达到90%以上。
一、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1.北京生源,需持有《入学通知书》及下列材料:
《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北京市低收入农户》、本人特困供养证件、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证件、《儿童福利证》、烈士子女证明、因公牺牲民警子女证件、本人或父母残疾证件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且证件在有效期之内。
2. 外地生源,需持有《入学通知书》及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
(1)生源地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低收入证件、本人特困供养证件、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证件、孤儿证件、烈士子女证明、因公牺牲民警子女证件、本人或父母残疾证件等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且证件在有效期之内。
(2)生源地扶贫办发放的建档立卡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且证件在有效期之内。
(3)入学当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纸质版。
3.凡持上述材料者,即可通过困难生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在无法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情况下,必须按规定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以补充应缴纳的学费
二、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长学制、高职)学生,具有以下材料或证明者,均可提出困难申请: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对象及其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低收入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学生等特殊群体,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经四级审核后,可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
2.如不能提供上述证件者,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医药费收据、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直系亲属在学证明等)至学院,经学校四级认定程序审核通过后,方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
3.申请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要准备以下材料:
(1)《首都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0版)。要求:入校后从学院领取,表格正反打印,内容亲笔手写,不能打印。
(2)《首都医科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成员信息表》。要求:入校后从学院领取,同一学生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要分条填写信息。
(3)政府部门发放的贫困证件或四级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认定为特困生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及材料: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者,应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单亲家庭或孤儿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或材料;父母一方为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父母一方长期重病者,应提供家庭所在地区二等甲级医院以上(含二等甲级)相关医疗证明;为烈士、优抚家庭子女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或材料;入校前已接受社会资助者,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者,提供相关证明。
5.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一次,第二学期进行复核。
三、校内困补
1.凡经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方有资格获得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月100元;获得校外资助超过3000元/年(含)的学生,不享受校内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
2.凡因突发原因出现经济困难的可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经学院审核后提交申请至学生处。
四、勤工助学
具有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校按文件规定给予一定报酬。
五、其他资助项目
1.国家助学金:按照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长学制、高职)学生,具有我校当年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能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乱纪行为;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及勤工助学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生活俭朴者均可申请,经学院上报,由学校审核评定。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4500元/年)和二等国家助学金(2800元/年)。
2.社会助学专项基金:凡我校正式注册的、符合评选条件的在校全日制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含长学制、高职)学生,可参评其他助学专项基金,如“爱心成就未来”。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学费的银行贷款,它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担保或抵押。生源地贷款办理方式便捷,还款形式多样快捷,且还贷年限较长。原籍已开展生源地贷款的新生,必须在原籍贷款,具体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请参考《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向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咨询。
七、国家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对象为被我校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且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法在家庭所在地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在校学生。
2.贷款方式及金额:每学年申请一次,申请额度为8000元。
3.贷款材料:
(1)申贷学生凭《入学通知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外地生源)或者《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复印件之一(北京生源)、身份证、全家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于开学报到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未满18周岁学生和已婚学生还需另外提供《家属同意确认书》。
4.还款办法:
(1)助学贷款在学生毕业后六年内还清。毕业后贷款利息由本人负担。
(2)如借款学生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计收罚息,有权在相关媒体曝光不良记录。
(3)提前还款时必须贷款学生本人亲自前往北京银行办理还款手续,不得请他人代理。
首都医科大学学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