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 西安航空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52 | 459 |
| 校友会(综合) | 366 | 437 |
| 武书连 | 693 | 69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08 | 35355 | 48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75 | 43475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6 | 62191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354 | 48354 | 305 | |
| 2021 | 空乘 | 专科批 | 250 | 64675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75 | 7496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34 | 12131 | 335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7 | 22919 | 150 | |
| 2021 | 空乘 | 专科批 | 299 | 25606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07 | 83628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5 | 23958 | 40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14 | 78689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6 | 103668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02 | 86842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0 | 22531 | 406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1 | 32538 | 150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坐落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市,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所专门为职业教育培养培训专业课师资的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也是目前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职业师范院校。学校前身为1959年筹建的吉林省劳动厅技工学校;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吉林技工师范学院,隶属原国家劳动总局;1983年,划归吉林省管理并更名为吉林职业师范学院;2000年8月,吉林省经济贸易学校并入学校;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15年8月,吉林省国际商务学校并入学校。
我校普通类专业在吉林省共安排6个录取批次,分别是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次A段、本科第二批次A段、对口本科批次、普通专科批次、对口专科批次。
我校艺术类专业在吉林省共安排2个录取批次,分别是艺术类本科第一批次A段、艺术类本科第一批次B段。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类)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成绩须通过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省控分数线,设置统考省份考生须通过该省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合格线。凡报考我校的吉林省对口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吉林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须通过艺术类专业控制分数线,同时参加吉林省对口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我校组织表演专业校考省份,考生须取得我校表演专业校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表演专业;非组织校考省份承认相关统考(联考)成绩。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及美术设计类专业承认各省、市、区美术设计类统考成绩。
进入投档分数线的艺术类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动画(中外合作办学)、美术设计类专业(类)及吉林省对口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表演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100%。设置校考省份“专业课成绩”为我校相应专业校考成绩;其他省份“专业课成绩”为该省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吉林省对口艺术类“专业课成绩”为吉林省对口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综合成绩相同时,设置校考省份优先录取相应专业校考成绩高者,其他省份优先录取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吉林省对口艺术类优先录取对口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艺术文类和艺术不分文理类参照本章程第十二条第3点中“文史类专业”执行;艺术理类参照本章程第十二条第3点中“理工类专业”执行;吉林省对口艺术类参照本章程第十二条第3点中“高职分类考试(对口升学)专业”执行;高考改革省份参照本章程第十二条第4点执行。无语种和单科成绩要求。
西安航空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
学校创建于1955年,原名为西安航空工业学校,隶属原航空工业部。1957年合并兰州航空工业学校。1960年升格为专科学校,更名为西安航空工业专科学校,后因国民经济调整而复原。198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升格为西安航空工业技术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1999年划转地方,隶属陕西省人民政府,为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航空学院。建校60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行业性、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为我国航空产业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9万余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录取原则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招收对象为2015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对考生(不包括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相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入校后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各省级招考部门的空乘类统考或我校组织的空乘专业联考,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属生源省份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照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顺序,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建议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1.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各省级招考部门的空乘类统考或我校组织的空乘专业联考,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
2. 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属生源省份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以上;
3. 按照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顺序,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下,根据高考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建议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