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吉林化工学院 | 曲靖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42 | 448 |
| 校友会(综合) | 293 | 389 |
| 武书连 | 622 | 61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74 | 43711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5 | 65022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37 | 11730 | 33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67 | 45336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33 | 12260 | 33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61 | 75118 | 435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3 | 130595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46 | 25597 | 52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42 | 27355 | 52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89 | 56527 | 435 |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68 | 70277 | 435 | |
| 2021 | 乡村振兴专项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54 | 79800 | 435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76 | 8966 | 56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74 | 9469 | 56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46 | 18545 | 500 |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29 | 25845 | 500 | |
| 2021 | 乡村振兴专项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22 | 29387 | 500 |
坚持以工为主,培育“大化工”专业集群,优化专业结构,促进多学科协调发展,现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一级学科5个。2009年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成为全国地方普通高校首个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2015年再次通过认证并获6年有效期;2017年制药工程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并获6年有效期,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了国际实质等效,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的“第一方阵”。全日制在校学生1.65万人,专业设置涵盖理、工、经、管、文、医6个学科门类,开设48个本科专业,5个卓越计划专业、1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个高职专业,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专业硕士授权点1个,形成了硕士、本科和高职多层次办学格局。化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优势学科在省内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1.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加减分优惠政策:在录取专业时以各省实际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4.院校志愿: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关于院校志愿的有关规定。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志愿顺序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再依投档顺序录取投档考生。
5.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前提,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文理科按各自科目顺序比对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理科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
7.专业调剂: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其调剂到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8.江苏省: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及填报志愿要求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除一门指定的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不限;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如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一”等级高者先录取,若“选测科目一”等级相同,则“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先录取,若“选测科目二”等级相同,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科目顺序对比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9.浙江省: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浙江省,各项基本要求均按照浙江省文件规定执行;对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科目顺序对比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10.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
曲靖师范学院地处我国第三大河珠江的发源地、云南省第二大城市、爨文化的故乡、“全国十佳宜居城市”——曲靖市。学校2007年6月以“良好”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成为云南省优质生源高校,2011年成为云南省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2年和2015年连续被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为“全国文明单位”,2017年6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8年10月进入云南省2018—2020年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学校行列。
为保证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实施“奖、贷、补、勤”助学体系。“奖”是指每一个在校生均可根据期末学生个人综合量化考评成绩获得相应等级的专业奖学金;“贷”是指让品学兼优而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补"是指对家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补助;“勤”"是指学院组织学生参加有经济报酬的勤工助学活动。
曲靖师范学院除艺术、体育类属于提前批录取外,其余专业属于第二批录取。在云南省招生的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三个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1.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人数,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顺序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新高考录取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内蒙古招生录取执行该区招生录取规则。若所有志愿投档结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采取征集考生志愿后进行录取,录取时,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确定录取专业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考生填报志愿先后顺序,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考生所有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分数调剂到同类别招生专业,如果考生报考的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文史、理工类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时,按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排序进行录取,若排序仍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序如下: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不分文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排序所有成绩再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优秀学生干部、各类获奖、文艺特长、体育特长等)择优录取。
5.艺术类、体育类各招生专业统一使用各招生省份统考(联考)专业测试合格成绩且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招生省份相应批次分数控制线。
6.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专业的录取排序规则是按专业测试成绩50%+文化成绩50%计入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择优录取;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值还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考试要求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7.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的录取排序规则是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如果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择优录取;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值还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考试要求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8.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及格以上的考生。其余各专业招生时,外语语种不限。新生进校后,我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泰语和越南语。
9.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符合行业标准。
10.我校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三个本科专业在云南省属于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含云南省招生的地方贫困专项本科计划),在其他省(市、区)的招生批次将按照各省(市、区)2022年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11.我校的“专升本”、“预科升学”的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12.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少数民族预科招生政策。
1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要求和曲靖师范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无特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