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吉林化工学院 | 玉溪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42 | 467 |
| 校友会(综合) | 293 | 418 |
| 武书连 | 622 | 68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74 | 43711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5 | 65022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37 | 11730 | 33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05 | 36110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77 | 7286 | 33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61 | 75118 | 435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3 | 130595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35 | 30601 | 52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82 | 61031 | 435 |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77 | 64299 | 43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71 | 10280 | 56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42 | 20161 | 500 |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38 | 21762 | 500 |
坚持以工为主,培育“大化工”专业集群,优化专业结构,促进多学科协调发展,现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一级学科5个。2009年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成为全国地方普通高校首个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2015年再次通过认证并获6年有效期;2017年制药工程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并获6年有效期,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了国际实质等效,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的“第一方阵”。全日制在校学生1.65万人,专业设置涵盖理、工、经、管、文、医6个学科门类,开设48个本科专业,5个卓越计划专业、1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个高职专业,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专业硕士授权点1个,形成了硕士、本科和高职多层次办学格局。化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优势学科在省内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1.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加减分优惠政策:在录取专业时以各省实际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4.院校志愿: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关于院校志愿的有关规定。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志愿顺序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再依投档顺序录取投档考生。
5.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前提,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文理科按各自科目顺序比对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理科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
7.专业调剂: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其调剂到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8.江苏省: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及填报志愿要求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除一门指定的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不限;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如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一”等级高者先录取,若“选测科目一”等级相同,则“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先录取,若“选测科目二”等级相同,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科目顺序对比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9.浙江省: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浙江省,各项基本要求均按照浙江省文件规定执行;对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科目顺序对比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10.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
玉溪师范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1978年经云南省批准成立玉溪师范专科班,1983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玉溪师范专科学校,1992年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更名为玉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玉溪师范学院。2007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19年成为云南省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示范院校建设单位。学校落于滇中著名的“中国十佳休闲宜居生态城市”、聂耳的故乡玉溪市,占地面积1014亩,是距离省会昆明最近的地方院校。学校明确了以建设“一流地方应用型大学”为发展目标,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努力开展留学生教育,主动融入区域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逐步构建职前职后一体化的办学体系。学校秉承“至真至善 致美致用”的校训精神,立足滇中,扎根玉溪,服务云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为玉溪和周边地区培养了近6.5万余名服务地方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人才,为区域基础教育和滇中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校美育工作先进单位”“云南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文史理工类各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二批
体育、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批次:根据各省市招考院的安排,体育、艺术一般安排在本科提前批。
专科专业均为专科一批。
艺术类本科专业:
1.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2.我校艺术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3.艺术类单独考试发证比例:严格按照教育部艺术类单独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4.云南省内美术与艺术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三类专业我校统一使用云南省统考成绩,考试要求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为准;
云南省外其他省,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联考)成绩或我校单独组织考试成绩。
我校在录取各专业学生时,对往届生没有特殊要求(如果各省招考院出台新的规定和政策,按规定和政策执行)。
玉溪师范学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教育工作,在思想、学习、生活、能力培养诸多方面给予关心。学校成立学生资助中心,专门从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教育工作,建立起了一套包括国家、省政府、学校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在内的助学体系。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特困生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玉溪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等助学项目。同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入学“绿色通道”,协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办各类“贫困生能力提升项目”,全面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