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吉林师范大学 | 佳木斯大学 |
|---|---|---|
| 软科(综合) | 279 | 385 |
| 校友会(综合) | 256 | 262 |
| 武书连 | 324 | 46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98 | 15047 | 48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84 | 41302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368 | 45119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5 | 50312 | 150 | |
| 2021 | 艺术类专业 | 本科二批A段 | 381 | 42034 | 30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376 | 43230 | 305 | |
| 2021 | ISEC课程 | 本科二批A段 | 353 | 48587 | 305 | |
| 2021 | 辽源分院 | 专科批 | 308 | 57549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514 | 3975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50 | 10178 | 33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429 | 12786 | 335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8 | 16535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450 | 10178 | 335 | |
| 2021 | 艺术类专业 | 本科二批A段 | 432 | 12392 | 335 | |
| 2021 | ISEC课程 | 本科二批A段 | 421 | 13807 | 335 | |
| 2021 | 辽源分院 | 专科批 | 356 | 21142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40 | 51402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332 | 53118 | 30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25 | 35614 | 280 | |
| 2021 | 高收费专业 | 本科二批A段 | 347 | 61148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74 | 7769 | 354 | |
| 2021 | 高收费专业 | 本科二批A段 | 422 | 14315 | 3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15 | 38639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B段 | 415 | 38639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384 | 48872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46 | 61448 | 280 | |
| 2021 | 师范类 | 本科一批A段 | 447 | 29256 | 415 | |
| 2021 | 医学类 | 本科一批A段 | 425 | 35614 | 41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351 | 59750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72 | 8007 | 47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20 | 14594 | 35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411 | 15924 | 354 |
学校建有四平、长春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校园环境舒适,基础设施完备,功能配套齐全。现有21个学院,2个教学部,40个研究所,182个实验室。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38亿元,固定资产总值16.84亿元。图书馆藏书283.41万册。
学校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保持本科教学优势特色。现有66个本科专业,覆盖了文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9个学科门类。其中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学校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院校。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立项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2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国家级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1项。省级一流专业15个,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13个,省级品牌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转型发展示范专业(群)4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试点专业3个,省级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5个,省级校企合作综合改革专业5个,省级精品在线开发课程9门,省级精品课程28门,省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立项课程4门,省级优秀课程67门,省级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吉林省首批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省委宣传部与学校共建新闻与传播学院。
第一条 英语、日语、德语、西班牙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俄语专业招英语或俄语考生;朝鲜语专业招非朝鲜族英语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除外)和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专业主干课用英语或英汉双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一般男子身高不低于170cm,女子身高不低于160cm。
第三条 录取办法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专业录取。普通类专业根据考生投档分数(含政策性照顾分,下同),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3.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或选考历史科目组以语文、数学、外语为顺序,理科类或选考物理科目组以数学、语文、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分文理科类或“3+3”模式改革省份以语文、数学、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体育等其他特殊类型专业录取时单科排序照此执行。若考生所在省份招考文件规定了相关的排序方法,则按其办法执行。
4.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视为“不同意(否)”。
5.退档。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投档考生但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成绩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加试要求。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吉林省书法学考生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须参加我校书法学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山东省音乐类考生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须在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多校联考中取得我校对应专业的合格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执行普通类批次控制线,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进行录取,无艺术类校考或省统考要求,非艺术类考生也可以报考;招收其他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的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7.少数民族预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预科一年,一年后按考生成绩分配专业。
8.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不接受专业调剂。
9.工商管理类(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专业)、电子信息类(包括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学生直接选择“专业类”填报高考志愿。录取学生在入学后的第3学期进行专业分流,第4学期进入所选专业学习。专业分流按照学校文件和相关学院分流实施细则执行。
10.部分特殊类型专业录取原则。
①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投档的合格考生中,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分,下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运动训练专业: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以及《吉林师范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等规定执行。
②艺术类专业
美术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专业:在投档的合格考生中,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分,下同)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在投档的合格考生中,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在投档的合格考生中,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11.省属公费师范专业只招收吉林省考生。定向就业地区分配时,在各专业预录取的考生中,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定向就业地区计划数内由考生自行选择,额满为止。
12.特殊省份的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对于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和选考科目要求。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同分录取时,依据考生位次顺序进行择优录取;同分同位次录取时比较单科成绩。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只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美术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华夏东极人才的摇篮——佳木斯大学,坐落于中国最早迎接太阳升起的地方、最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校始建于1947年,经过68年的发展建设,现已成为黑龙江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十所高水平大学之一。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大力实施本科教学工程,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调整专业结构布局,全面实施大类招生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创业、就业能力不断增强。
1、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体制,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
(1)按照“志愿清”原则将同一志愿的考生(含平行志愿同一投档次序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将其调剂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2)对享有加分照顾政策投档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在专业录取时照顾政策加分不计入总分,以实际高考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3)实际高考成绩同分的同一志愿的多个考生(含平行志愿同一投档次序的考生)待录入到同一专业,且该专业剩余计划少于考生数时,优先录取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对其他同一专业志愿次序相同分数的考生,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3、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达到省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4、体育类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达到省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5、按照国家“厚基础、宽领域、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进一步推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学校自2014年起全面推行大类培养、分流工作,共计16大类。
(1)按工学类Ⅰ培养、分流的有: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工业设计等专业)、能源动力类(含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
(2)按工学类Ⅱ培养、分流的有:农业工程类(含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等专业)、交通运输类(含交通运输专业)、轻工类(含包装工程专业);
(3)按工学类Ⅲ培养、分流的有:材料类(含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等专业);
(4)按工学类Ⅳ培养、分流的有:仪器类(含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 、电气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等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生物医学工程类(含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5)按工学类Ⅴ培养、分流的有:建筑类(含建筑学专业)、土木类(含土木工程专业);
(6)按医学类培养、分流的有:医学技术类(含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护理学类(含护理学专业);
(7)按管理学类培养、分流的有: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物业管理等专业)、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含物流管理专业)、电子商务类(含电子商务专业)、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专业);
(8)按农学类培养、分流的有:林学类(含园林专业)、动物医学类(含动植物检疫专业);
(9)按法学类培养、分流的有:法学类(含法学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含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10)按理学类培养、分流的有: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物理学类(含物理学专业)、化学类(含化学专业)、地理科学类(含地理科学专业);
(11)按生物科学类培养、分流的有: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等2个专业;
(12)按中国语言文学类培养、分流的有: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等2个专业;
(13)按教育学类培养、分流的有: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等3个专业;
(14)按美术学类培养、分流的有:美术学、绘画、雕塑等3个专业;
(15)按设计学类培养、分流的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等3个专业;
(16)按体育学类培养、分流的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2个专业。
同一大类的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学生经过规定年限通识教育的学习,完成大类通识教育后,根据学生志愿及学习成绩,依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办学条件,进行专业分流,进入专业培养阶段学习。
6、未实行大类招生的英语、英语(S)、朝鲜语专业授课以英语为主,俄语(非零起点)专业授课以俄语为主,俄语(零起点)专业授课以英语、俄语为主,日语专业授课以英语、日语为主。
7、对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8、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9、考生的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达到省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