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35 | - |
| 高职排名 | 280 | 66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250 | 527927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60 | 242105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202 | 541433 | 150 | |
| 2021 | 高职技师合作培养 | 普通类二段 | 201 | 541552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193 | 542325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309 | 478700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05 | 0 | - | 不限 |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山东省济宁市区。地理位置优越,人文底蕴深厚,绿树成荫、环境优雅,是读书求知的理想境地。
学院全面实施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科学化、人本化管理,深化改革、产教融合、创新发展。获批全国文明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入选中央电视台职业院校百强巡礼;获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一、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根据学院计划投放省(区)的录取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方案、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规定执行。
(三)春季高考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春季高考)工作实施办法,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四)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学院单独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缺额计划,按计划设置省(区)考试院(招办)规定征集。
二、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三、 录取结果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后,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网站、学院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四、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艺术类专业按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学院设有勤工助学金和特困生补助。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院按不同岗位发给每生每月勤工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特困生补助,学院视困难程度予以补贴。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民远学院)是纳入国家正式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制三年,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
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小桥、凉亭、草坪、湖水,中目映成趣;富苟现代化气息的教学楼、图书馆、实训中心、专家楼、学生公寓,鳞次柑比, 矗立在川杨河畔。学院现占地120 余亩,建筑面积62356 平方米,生员遍及上海及江浙院等全国多个省市,专兼职教师近百人,正副教授及讲师占71%以上,为培养各类专业技能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教学条件和成长环境。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学校无加试要求,无单科成绩要求,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如遇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 政策性加分按省级招办要求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二、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
四、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则比较专业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