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
|---|---|---|
| 高职排名 | 602 | 66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6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9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7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327 | 457096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378 | 388295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67 | 224580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371 | 397320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326 | 459026 | 150 |
国家公办院校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华东地区唯一的以安全类专业为特色,技术类专业为主体的职业技术学院。位于五省通衢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徐州市,是莘莘学子学习生活的理想场所。学院始建于1978年,现有贾汪、云龙两个校区,占地面积508亩。设有五系二部,在校学生9000余人。学院固定资产2.2亿元,建有7幢教学大楼、10余幢学生公寓、4个学生餐厅、标准塑胶运动场、15个篮球场、室内体育活动中心、文化中心、宏达二级驾校等。
云龙校区 电话: 0516--87815580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381号
乘车路线:10、26、70、80、81、608路公交车至东方医院站东10米
25路等公交车至东甸子站向东150米
贾汪校区 电话:0516--87815025 87815027 87815023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大学路1号
乘车路线:徐州火车站或徐州东站(高铁站)乘坐26路专线
学院网址: http://zsb.jscst.edu.cn
咨询 Q Q: 1160408517、1070350593、1041565480、774878526
学校按江苏省物价局公布及我校备案收费标准收费。学费: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室内艺术设计专业6800元/学年。住宿费:1100--1200元/学年。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是1953年成立的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2011年3月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升格为专科层次的高校。
学院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地理位置优越,占地600余亩,青山环抱,郁郁葱葱,依山而建,一步一景,是莘莘学子读书学习的绝佳场所。学院围绕“爱与健康”发展主题,按照“海绵城市”生态理念和“一轴、三维、五园、七星”规划布局,以中草药草木本为主调,以集约组团为形式,以山泉河湖石为元素,以医药历史名人文化为延伸,正在打造国内首例以“海绵城市生态校园”为典范、以“药用植物和芳香植物”为特色的立体绿色生态共享校园。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邮政编码:250102)
乘车路线:
济南火车站乘BRT5路至燕山立交桥东站换乘312路、325路至济南护理职业学院站下车,或乘BRT5路至龙奥西路龙奥北路站下车换乘K73路至港西路下车即到。
济南西站乘坐202路至草山岭西,换乘K73路至港西路下车即到。
长途汽车总站乘k50、K107至燕山立交桥站换乘312路、325路至济南护理职业学院站下车即到。也可在经十东路唐冶公交枢纽站乘坐158路公交车。
招生咨询电话:(0531)87192205;87192206;87954412;87192300
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校企合作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为8800元/生/年,校企合作护理专业为9600元/生/年,中韩合作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为12000元/生/年。住宿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执行。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