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145 |
| 高职排名 | 602 | 81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6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9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7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90 | 82677 | 180 |
国家公办院校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华东地区唯一的以安全类专业为特色,技术类专业为主体的职业技术学院。位于五省通衢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徐州市,是莘莘学子学习生活的理想场所。学院始建于1978年,现有贾汪、云龙两个校区,占地面积508亩。设有五系二部,在校学生9000余人。学院固定资产2.2亿元,建有7幢教学大楼、10余幢学生公寓、4个学生餐厅、标准塑胶运动场、15个篮球场、室内体育活动中心、文化中心、宏达二级驾校等。
1.江苏省普招录取规则(招生代码:1234)
(1)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普通类文理科,选测科目等级无要求,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2)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必须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不得均为D级。
(3)对进档考生录取办法: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安排专业,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参照其专业志愿倾向适当调剂录取。
2.江苏省普招注册入学录取规则(招生代码:1234)
对进档考生录取办法: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方式录取,即按考生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总分相同,则按语数之和、语文、数学成绩(均不含附加分)排序。
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考生须在2016年8月1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学院审核。
(1)获得校级(含)以上综合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考生;
(2)在艺术、体育方面有特长或在学科竞赛、创新创造方面有专长的考生;
(3)经所在学校推荐,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3.江苏省外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录取办法: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院校志愿按“志愿清”方式录取,即优先录取院校志愿靠前的考生,平行院校志愿视为同一志愿;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参照其专业志愿倾向适当调剂录取。
4.江苏省内外共同录取规则
(1)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2)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参照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处理。
(3)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类专业限英语,其他专业无要求。
(4)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安全技术与管理、电梯工程技术要求无色盲、色弱,色觉正常。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审核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文凭资格,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重庆通信学院斌鑫学院,是一所军队院校为社会培养高级人才的院校,主要从事全日制应用型本、专科教育,办学设施完善、师资力量雄厚、管理纪律严格,毕业学生5万余人,受到社会各界赞誉。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位于重庆双福新区,毗邻西永微电园。园区设施齐全,交通快捷便利,距市中心20分钟车程,距大学城10分钟车程;学院占地1000亩,规划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办学规模12000人。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3、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招考院)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5、考生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
6、对符合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7、学校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8、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一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