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221 |
| 高职排名 | 724 | 84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4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3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7 | 458170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444277 | 180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4 | 318230 | 180 |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江苏航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唯一航空类专业高职院校。学院确立“厚德尚能、笃学敏行”的校训,“团结奋进、严实细致”的校风,“以身作则、训导有方”的教风,“以德为先、术有专攻”的学风,坚持走集群发展、特色发展之路,逐步打造无人机应用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机载设备装备调试技术、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等特色专业群,是全国航空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全国航指委无人机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县(市、区)、市招办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3.根据我省08高考方案及其完善微调办法的有关规定,凡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届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具体规定如下:
(1)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含技术科目补考合格,下同)的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必修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奖励1分,即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2)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及4门以上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3)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除两门选修科目以外的4门必修科目,如在第一次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取得A级的,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其奖励分数参照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政策执行;在参加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其奖励分数参照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政策执行。
第3条规定的政策性奖励分可与第1条规定的照顾分值累计。
4.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七)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或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以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等品学兼优的考生,可根据规定参加有关高校的自主招生。
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集电力、机电、建筑、汽车、信息、经贸、艺术类专业为一体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培养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摇篮和基地。学校位于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核心区、郑州新区三区叠加之处,毗邻郑州绿化博览园、方特游乐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是一所园林式、生态型的现代化大学。
经过多年来的不断发展,学校已经形成了以工科为主,工、管、经、艺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学校现设九个教学系部(电力工程系、控制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艺术传媒系和基础教学部),四个教辅单位(计算机中心、实验实训中心、网络中心、图书馆),共开设了37个市场需求量大的优势专业。
1、新生录取按照以高考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计划公布: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简章与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3、我院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4、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6、我院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行公开、透明的远程网上录取。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按志愿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一经录取,即在网上公布,随后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书面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报考地市、县(区)教育部门领取纸介档案,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考生入学后可自愿办理户口农转非手续。
7、艺术设计(工业方向)、电脑艺术设计专业招生,录取原则是高考文化课分数和专业分数(省统考分数)均过省控制线,按高考文化课分数从高到底的原则录取。
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招生,录取原则是高考文化课分数和专业分数(省统考分数)均过省控制线,按高考文化课分数从高到底的原则录取。









